标题: | 桓台县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制度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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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217263/2024-536298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密切党群、干群和医患之间的关系,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全面改善医疗服务,树立医院的良好形象,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服务。
(二)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卫生部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医院院务公开的管理。
(四)院务公开原则
1、应当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公开程序规范。
2、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责任和程序。信息公开前,应当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3、若发现与自身相关的、可能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
4、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依申请可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
(五)管理职责
1、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职责:
(1)承办医院信息公开事宜,并对公开的信息向公众进行必要的解释;
(2)受理和处理向医院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3)采集、维护和更新医院信息;
(4)对医院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为医院院务公开日常办事机构,负责院务公开的具体事宜,制定院务公开实施方案、落实办法并贯彻执行。
2、医院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职责:
(1)对医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考核;
(2)检查院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及时,程序是否合法,群众申请公开内容是否得到解决和答复;
(3)开展院务公开的效果评价,汇总材料、提出建议,供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参考;
(4)对违反规定者进行责任追究等。
3、党委办公室、各职能科室按工作职责负责本部门工作的具体公开事项。
二、院务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内容
1、医院概况方面
(1)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2)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3)经批准开展的各项诊疗技术和特殊临床检验项目;
(4)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5)重点专科的人员组成;
(6)承担的教学任务。
2、医院环境方面
(1)医疗机构位置及周边的交通;
(2)医疗机构内交通线路及导诊路标提示;
(3)门诊、急诊、住院部各病房的设置、位置格局及科室布局;
(4)紧急情况应急避难的疏散通道。
3、行风廉政建设方面
(1)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及监督途径;
(2)病人权利和义务主要内容;
(3)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4)服务投诉方式;
(5)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4、医疗服务方面
(1)工作人员佩戴工作牌上岗;
(2)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等医疗服务基本情况;
(3)专科、专业门诊服务内容、特色;
(4)医疗机构服务时间,办理入出院时间、住院查房时间、探视时间等,门诊、急诊、住院服务流程和便民服务流程;
(5)预约挂号方式、门诊诊疗项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
(6)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7)门诊咨询服务、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二)向患者公开内容
1、服务告知方面
(1)能够有效与患者及家属沟通进行病情告知、诊疗服务流程告知;
(2)医院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3)医疗纠纷处理的途径和程序;
(4)向患者提供病历复印的服务流程和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
2、服务价格及收费方面
(1)提供收费查询服务;
(2)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的价格;
(3)门诊病人费用清单;
(4)住院病人每日费用及出院时总费用明细清单。
(三)向职工公开内容
1、“三重一大”制度方面
(1)有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
(2)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业务管理方面
(1)医疗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流程;
(2)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
(3)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4)各类应急方案。
3、职工关注事宜
(1)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
(2)人才发展规划、学习深造、人员的引进录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优奖惩等事项。
三、院务公开形式
(一)对外公开
采取多种形式实行医院院务公开。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取以下任一公开形式: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明显位置设立公开专栏、宣传橱窗、电子大屏幕公告栏;
2、发布、编印、发放各类公文、资料;
3、通过院内局域网、医院网站、院报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
4、设立电子触摸查询装置、查询电话等。
(二)对内公开
1、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协调、监督作用,可以采用院务公开栏、院周会、院内局域网、职工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2、医院职工和职工代表对公开的有关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依法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
四、院务公开程序
(一)形成院务公开材料
1、每月2号前党委办公室、各职能科室提交本月的《院务公开登记表》(附件一)至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进行初步审核、汇总,于医院信息化办公系统提交《院务公开登记表》至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
2、对于本月计划外产生的院务公开信息,应经分管院长、院长审核,完成院务公开后,于下月2号前补交《院务公开登记表》至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进行汇总,于医院信息化办公系统提交《院务公开登记表》至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完善审核资料。
(二)保密审查
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于收到《院务公开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进行保密审查,符合院务公开原则和规定的信息给予审核通过,违反保密规定的信息予以驳回。
(三)执行公开
根据公开形式,由相关科室负责执行信息公开,在收到《院务公开登记表》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于《院务公开登记表》记录完成情况、时间。每月月底前执行科室将上月公开的材料,包括文件、图片和影像资料等,纸质版交院办公室备案存档。
(四)依申请公开
1、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信息,应当于医院网站下载《信息公开申请表》(附件二),采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医院公务邮箱htxrmyybgs@163.com提交申请;
2、院办公室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信息公开申请登记表》(附件三),编写信息公开申请号(年份+三位序号位,如2020001,表示2020年第一份信息公开申请),做好附件二和附件三表格(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存档工作。
3、院办公室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或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更改或者补正,申请人逾期未更改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医院申请获取同一信息,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医院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4、院办公室收到信息获取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医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五、院务公开监督考核
(一)考核内容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和公开时间等。
1、能够按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进行公开,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可信;
2、按规定的载体公开;
3、按规定的范围公开;
4、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间公开。
(二)考核方法
1、可以对全部科室、全部考核内容进行普遍检查,也可以根据需要对部分科室、部分考核内容进行重点考核;
2、考核主要通过检查公开栏、门诊电子屏、查阅宣传资料、列席参加职代会、浏览网站、院内局域网有关网页、检查记录、向职工、患者征询意见等方法进行;
3、采取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考核的具体时间由监督考核小组根据需要确定,定期考核原则上每半年不少于两次。监督考核要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措施,并形成书面材料。对考核优秀的科室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六、附则
(一)违反本制度罚则
对于以下行为、情况,追究科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1、对医院院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不认真贯彻落实,不及时将本部门负责公开的内容材料送交院办公室;
2、对院务公开方面存在的问题放任不管或工作不力,经督促后仍无明显改进或拒不纠正的;
3、弄虚作假,编造、篡改数据或资料,导致公开内容不真实的;
4、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其它行为。
(二)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原制度同时废止,试行期三个月,试行期后若无异议,则进入正式执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