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索镇卫生院医保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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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217263/2024-544631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5-2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
2024年度桓台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缴费须知
1、我县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重度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人员个人不缴费,由政府按规定予以代缴。
2、高中毕业学生及大中专毕业生请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3、新生儿应先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然后到户籍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到税务部门缴纳医保费。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所在年度个人缴费部分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淄博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2024.01) |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缴费 标准 |
成年居民 | 学生儿童 | ||
个人 | 440元/年 | 340元/年 | |||
财政补贴 | 2023年度每人640元,2024年按上级规定执行 | ||||
报销目录范围 | 统一“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 ||||
起付线 | 住院 | 门诊统筹 | 门诊慢特病 | ||
一级 | 100 | 50元 | 500元 | ||
二级 | 300 | ||||
三级 | 700 | ||||
注:1.学生儿童住院起付线不分级别,统一为100元。 2.本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对应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取消起付线。 3.一个年度内,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累计计算,门诊统筹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及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均分开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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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 一个自然年度内,医疗费用支付限额为20万元 | ||||
住院 | 分档 | 0-20万元 | |||
一级 | 7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 | ||||
二级 | 70% | ||||
三级 | 60% | ||||
注:1.二级(含)以下医院转到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三级医院转到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2.居民住院分娩: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政策报销,其中对于医疗总费用高于3000元,医保报销额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报销;医疗总费用不足3000元的,按照医疗总费用全额报销。 | |||||
门诊慢特病 | 60% | ||||
注:严重精神障碍(包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疾病)患者取消起付线,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 | |||||
普通门诊统筹 | 一级医院 | 50% | |||
支付限额 | 1000元 | ||||
注:1.限基层医疗机构。2.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统筹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及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均分开计算。 | |||||
两病门诊 用药保障 |
①起付线0元,报销70%。 ②最高支付限额:高血压、糖尿病1000元;合并两病及使用胰岛素治疗1200元。 ③年度支付限额与普通门诊统筹合并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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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限基层医疗机构。 | |||||
市外异地就医 | 异地长期 居住 |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在备案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市就医报销比例相同。 | |||
临时外出 就医 |
①个人首先自负10%,其余部分按本市就医报销比例执行。②在山东省内联网医院临时就医(含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可直接联网报销。③急诊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对于急诊费用,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为已备案,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 ||||
居民大病保险 | 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合规费用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最高支付40万元。 | ||||
1.8万(含)-10万 | 10万(含)-20万 | 20万(含)-30万 | 30万及以上 | ||
60% | 65% | 70% | 75% |
淄博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一览表(2024.01) | ||||||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
缴费 标准 |
单位在职 | 灵活就业 | 退休 | ||
个人 | 工资收入的2% | 社平工资60%的7% | —— | |||
单位 | 职工工资总额的8%(含生育保险1%)(机关事业单位7.3%) | |||||
个账 划拨 |
单位在职 | 2%(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划拨基数) | ||||
退休职工 | 70周岁以下 | 100元/月 | 70周岁及以上 | 125元/月 | ||
报销目录范围 | 统一“三个目录”(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 | |||||
起付线 | 住院 | 门诊统筹 | 门诊慢特病 | |||
一级 | 300元 | 50元 | 1000元 | |||
二级 | 500元 | 500元 | ||||
三级 | 700元 | 700元 | ||||
注:1.本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对应减半,第三次及以上取消起付线。 2.一个年度内,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累计计算,门诊统筹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及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均分开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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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 | 分档 | 0-1万元 (含1万元) |
1万-5万元 (含5万元) |
5万-12万元(含12万元) | 12万元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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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 82%(退休91%) | 90%(退休95%) | 90%(退休95%) | 90% | ||
二级 | 78%(退休89%) | 85%(退休92.5%) | 90%(退休95%) | 90% | ||
三级 | 74%(退休87%) | 80%(退休90%) | 90%(退休95%) | 90% | ||
注:二级(含)以下医院转到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三级医院转到二级医院、一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5个百分点。 | ||||||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 在职:70% 退休:80% | |||||
注:①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报销比例: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5%。②严重精神障碍(包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等6种疾病)患者取消起付线。 | ||||||
封顶线 (住院+门诊慢特病) |
一个自然年度内,基金支付限额16万元 | |||||
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 | 80%(退休85%) | ||||
二级 | 70%(退休75%) | |||||
三级 | 60%(退休65%) | |||||
封顶线 | 在职4500元;退休5500元 | |||||
注:一个年度内,各级医疗机构起付线累计计算,门诊统筹起付线与住院起付线及门诊慢性病起付线均分开计算。 | ||||||
市外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异地长期 居住 |
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后在备案地就医报销比例与本市就医报销比例相同。 | ||||
临时外出 就医 |
①个人首先自负10%,其余部分按本市就医报销比例执行。②在山东省内联网医院临时就医(含住院、门诊慢特病、普通门诊)可直接联网报销。③急诊门诊、急诊住院费用可直接联网结算。对于急诊费用,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为已备案,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 |||||
大额 医疗 费用 补助 |
缴费标准 | 在职:每月12元,从个人账户中扣减 | 退休:每月6元,从个人账户中扣减 | |||
超限额补助 | 补助比例 | 一个自然年度内,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基本医保支付限额(16万元)以上合规费用报销90%。最高补助限额40万元。 | ||||
职工大额补助(范围内个人负担) | 起付标准 | 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合规费用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最高支付40万元。 | ||||
补助比例 | 1.8万(含)-10万 | 10万(含)-20万 | 20万(含)-30万 | 30万及以上 | ||
60% | 65% | 70% | 75% | |||
职工 生育 保险 待遇 |
生育津贴 | 生育津贴=(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其中产假天数标准如下: * 顺产生育的为98天; * 剖宫产的增加15天; * 多胎妊娠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的为15天; *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的为42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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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 | 产前检查费 | 1000元 | ||||
住院分娩 | 政策范围内医疗费报销比例100%,不设置起付标准。(包括个体灵活就业人员)。 | |||||
门诊流产(定额) | 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400元; 妊娠4个月以上流产、引产,800元;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60元; 绝育手术1000元; 复通手术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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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 长期 护理 保险 |
个人缴费标准 | 35元/年 (在职、退休职工年初从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扣减,未建立个人帐户的由个人缴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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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等级 | 五级 | 四级 | 三级 | |||
报销比例 | 75% | |||||
限额标准(含个人自负部分) | 1800元/月 | 1400元/月 | 900元/月 | |||
重度失智人员按照失能等级五级的待遇执行。 |
医保报销流程
本地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1、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2、到对应的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参加了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
3、前往医院收费窗口,告诉收费人员此次门诊需要纳入医保报销;
4、在医保窗口结算、交费。
在使用医保报销时候,医保报销会有一个起付线,只有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够报销。
另外,不是所有医疗费用都能报,会受到医保目录的限制,且只能按照一定比例报销。
省内异地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1、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2、到对应的诊室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是省内异地城市参保,是参加了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
3、前往医院收费窗口,告诉收费人员是省内异地城市参保,此次门诊需要纳入医保报销;
4、在医保窗口结算、交费。
在异地就医进行结算时,一般是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来执行。
省内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1、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2、到对应的诊室就诊住院,并主动告知医生是省内异地城市参保,是参加了居民医保,还是职工医保;
3、前往医院住院办理窗口,告诉住院办理人员是省内异地城市参保;
4、出院时,医护办理预约出院后去医保窗口结算、交费。
在异地就医进行结算时,一般是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来执行。
跨省异地住院医保报销流程:
1、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或者微信上的“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在线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2、在线完成备案操作后,可以先在APP或小程序的“异地备案”页面查询一下备案结果,确认备案已经成功;
3、前往已经备案成功的就医地,选择当地已经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院
4、用医保电子凭证或持实体卡,直接在医院相应窗口报销和结算医疗费用即可。
在异地就医进行结算时,一般是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管理”来执行。
医保报销地点:门诊楼一楼大厅西侧收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