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医疗惠民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基层困难群众幸福指数的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141019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桓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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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作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医疗惠民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基层困难群众幸福指数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紧紧围绕“健康桓台”建设目标,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计划生育转型发展为核心,站在大卫生、大健康的角度统筹谋划,以更高定位抓规划谋发展、以更实举措抓项目保供给、以更严标准抓管理优服务、以更大决心抓改革求创新,确保健康政策融入全局、健康服务贯穿全程、健康福祉惠及全民,着力打造城乡一体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为确保健康扶贫任务顺利完成,我们已制定《健康扶贫实施方案》,重点实施“八个一”工程,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服务能力,确保所有患病贫困人口都能得到有效、及时的救治,建立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长效机制。“八个一”工程内容包括:明确一所定点医院、确定一名家庭医生、签订一份承诺书、制定一张健康卡、建立一个健康档案、进行一次健康查体、组织一次健康会诊、发放一张健康明白纸。将实施“八个一”工程作为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总抓手,统筹县、镇、村医疗卫生资源,合理划分责任片区,测算好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和工作量,明确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及其他病的救治标准,对患病贫困人口实施分类救治。

在医疗服务上,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采用“先治疗、后结算”的机制,严格遵守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救治,保障贫困患者的基本人权和基本医疗。将惠民医疗服务作为强化公立医院公益性质、让贫困人口共享改革红利的具体措施,为贫困人口提供安全、方便、切实的基本医疗服务。

在享受“先诊疗、后结算”政策的基础上,贫困人口到县内各级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实施“两免两减半”惠民政策,即便民惠民门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免收个人自付的普通门诊挂号费、诊查费(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以及大型设备检查费减半收取。按照省人社部门安排,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减半执行,医疗费用分段补偿比例分别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额度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2017年5月18日

 

 

 

 

 

 

 

 

 

 

 

承办人:王  勇                 联系电话:8214759


关于强化医疗惠民政策落实力度提升基层困难群众幸福指数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