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调整桓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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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217263/2022-529520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1-0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卫生健康局 |
为巩固国家卫生县城的创建成果,不断提高我县爱国卫生运动的工作水平,以实际行动助理健康桓台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桓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决策部署为指导,牢固树立“创城为民、创城惠民”的创建理念。按照《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县级以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有关部门组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围绕确立桓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结构,明确责任,县政府印发该《关于调整桓台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二、决策依据
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根据《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要求确定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出台目的
按照《山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及《淄博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围绕确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组成,建立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划分,加强国家卫生县城长效管理,不断巩固和提升国家卫生县城管理水平。
四、行动措施
按照爱国卫生工作重要内容涉及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