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标题: 新城镇2024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29xw/2024-54740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9-04 发布机构: 桓台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新城镇2024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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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严抓“三资”管理。严格落实财务联签联审制度,规范支出程序审批;严格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执行工程事前报备制度和招投标制度;严格执行村集体经济合同审核程序;严格规范债权债务管理。

  二是扎实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手段,广泛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普及人民群众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经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农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基本排查清楚、整改到位,后期依托信息平台,实时实现农村房屋监管智能化、信息化,提高监管效率,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做好农村房屋安全度汛工作。汛期期间,督促管区、各村对辖内所有农村房屋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周期性排查,做到汛期排查常态化,对居住在地势低洼的农户持续关注,一旦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立即整治,暂时不能解危的要及时搬离。

  三是拓展文化外延,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提升镇域活力。开展“庆七一 颂党恩”红歌比赛活动,常态化组织好送戏下乡、公益电影放映,在丰收节等特殊节点创新性开展文艺活动。

  四是持续开展餐饮业等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1.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高频次推送燃气安全公益宣传片、宣传报道和宣传提示,普及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2.落实燃气企业主体责任。督导燃气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保障力度。
3.切实提升入户安检实效。督促燃气经营企业聚焦灶、管、阀、储存空间等关键环节,提升入户安检质量和实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