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21年临时救助申请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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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29xw/2021-52463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
临时救助申请流程
1.申请人将书面申请提交到所在村居或乡镇;
2.由乡镇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入户核实情况;
3.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村居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民主评议;
4.对民主评议通过的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为严格临时救助程序,救助对象申请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1)个人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
(3)低保证、特困人员需提供低保证、特困人员供养证复印件;
(4)村委出具家庭证明(建档立卡或其他贫困证明,家庭收入及子女情况)
(5)因病救助的病例复印件和医疗结算单(原件);
(6)村(居)公示影印件;
(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