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残疾证申请办理流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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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29xw/2022-526381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01 16:05:51 | 发布机构: | 新城镇人民政府 |
残疾证申请办理流程
1.申请: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或镇残联提出办证申请,也可直接向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受理:由受理人对相关材料进行确认,对符合申请办证条件的发放申请表和评定表各1份,并告知指定定点医院和指定医生进行残疾评定。
3.评定: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定点医院,评残医生按照全国统一的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并签名后,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将相关材料提交到镇残联。
4.公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委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公示后,由镇残联将资料交至县残联。
5.申请人对残疾评定结论有异议且理由充分的,可以向县残联提出异议,申请重新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