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聂桥村村民委员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作废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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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29xw/2026-5586504 | 文号: | |
| 发文日期: | 2026-06-10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
淄博市桓台县新城镇聂桥村村民委员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4370321B47639215G;法定代表人:伊祖国;有效期限:2021.04.11—2026.04.10)不慎遗失。按照有关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遗失证书原件、复印件全部作废,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任何单位、个人冒用此证书办理业务、签订合同、开展经济及行政活动的,相关法律责任、经济纠纷由行为人自行承担,新城镇人民政府、聂桥村村民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聂桥村已按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新证,新证书生效后,将以新证书载明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桓台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