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新城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29xw/2017-196202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7-01-2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现公布2016年新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内容涵盖新城镇政府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桓台县新城镇人民政府,邮编:256403,电话:0533-8880015)。
2016年,新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结合我镇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做好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内容维护及信息公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从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2016年,我镇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和各级规定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新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负责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力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和桓台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继续根据《新城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新城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明确我镇政府信息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条例》和上级部门的总体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在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016年全年发布15条信息,涉及政府机构职能、法规文件、政府会议、规划计划、人事信息、业务工作、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及其他信息公开;同时主要通过政府宣传栏、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公开公示本镇的有关工作信息、工作动态、工作报告、办事指南政府有关公告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6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比如对《条例》和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不够全面、掌握还不够牢固;公开政务的主动性不够强;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完善等。
2017年,我镇将按照《条例》和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公开政府工作信息,不断强化对工作人员尤其是信息员的理论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我镇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制约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社会评议制度,对各村、各部门信息公开进行监督,督促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广泛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新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