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关于提升城市形象,给市场业主提供宣传途径建议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11370321MB2859329N/2023-5362676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机构: 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提升城市形象,给市场业主提供宣传途径建议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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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形象,给市场业主提供宣传途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320日,收到您在县政协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2131号提案后,我单位召开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您提出的关于桓台县新世纪装饰材料城楼顶部广告宣传牌问题,根据《淄博市户外广告设置和建筑物外立面保持整洁管理条例》,城区禁止设置楼(屋)顶广告、大型立柱广告。由于我市已经明确禁止设置楼顶广告牌,因此桓台县新世纪装饰材料城楼顶广告宣传牌不予设置。

在法律法规允许及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广告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商业氛围,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发展。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广告牌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3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