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标题: 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索引号: 11370321MB2859329N/2023-521483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29 发布机构: 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发布日期: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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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内容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执法机构设置:市场准入科、民生科、投资事务建设科、农业事务科

办公地址:桓台县张北路1886

联系方式:0533-8266789

电子邮箱:htxzfwzx@163.com

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详见附件

执法职责: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具有行政许可权,负责审批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相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收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制定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

执法权限:行政许可: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审批;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慈善组织设立登记;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变更、合并、解散审批;负责经营劳务派遣许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审批;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学校审批;负责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许可;设立娱乐场所审批;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设立文艺表演团体审批;内地营业性演出审批;经营复印、打印业务单位设立及变更许可;设立文物商店审批;不可移动文物原址保护措施审批;为制作出版物、音像制品拍摄馆藏三级文物审批;在地上、地下文物丰富地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文物商店销售文物售前审核;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负责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核发;外商投资电影院经营许可;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有线电视安装设计审批。

执法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直销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活动。

执法程序:行政许可:受理-初审-审核-审批-通知申请人

三、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桓台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桓台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

投诉电话:0533-6278087

信函投诉: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3房间

邮编:256400

(二)救济途径

 行政复议机关:桓台县人民政府

受理机构:桓台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办公地址:桓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14 房间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533-6270026

 真:0533-8210301

行政诉讼机关:桓台县人民法院

办公地址:桓台县索镇建设街 3018 

邮政编码:256400

办公时间:上午 8:30-12:00 下午 13:30-17:00(工作日内)

联系电话:0533-8262001

传真:0533-826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