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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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9329N/2021-517004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17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近日,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桓台县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实施方案(试行)》,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市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再造业务流程,在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创业中取得一定成效。但从我县目前情况来看,市场主体还存在一定程度“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制约了行政审批事项的简约化办理。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起草了《桓台县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承诺即入”极速审批新模式,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助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实施方案》共5部分,明确了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适用范围和条件、改革模式、主要措施、工作要求,并附有第一批“承诺即入”改革事项清单。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主要明确了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建设目标等。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主要明确了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原则,从与企业群众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选择办理量较大、符合群众期待、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事项纳入首批“承诺即入”改革事项清单。
第三部分,改革模式。主要明确了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的3种改革方式。
一是一表即入。对于办事环节单一、申请材料简明、风险程度极低的行政权力事项,实行“一表即入”,申请人仅需填写一张“申请承诺表”,审批部门当场做出审批决定,无需进行现场核验。
二是备案即入。对于风险程度较低,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备案式”办理,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作出书面承诺已达到经营条件,审批部门当场做出审批决定,免于现场核验。
三是先入后验。对于风险程度低,可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先入后验”,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作出书面承诺已达到经营条件,审批部门当场做出审批决定,事后进行现场核验。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措施。主要从大力推行极简审批、统一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失信惩戒等方面,明确了推行信用审批打造“承诺即入”新模式主要措施。
一是实现极简审批。对纳入信用审批实现“承诺即入”的事项进一步减材料、减环节、减填写,对可实现数据共享、部门核验的各类证明、证照等申请材料,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审批部门事前核查信用情况,一次性告知准入准营标准和条件、办理流程,分类制定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由企业承诺符合准入准营条件以及虚假承诺或违反承诺的后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核发证照等办理结果。
三是审管有效衔接。审批部门作出“承诺即入”审批决定后,及时将承诺信息、审批结果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发现申请人违反法律、法规经营或尚未达到承诺审批条件擅自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因虚假承诺、违反承诺或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审批部门。
四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分类明确监管标准、方式和措施,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加强对“承诺即入”监督管理,加强对失信企业惩戒。
五是实施失信惩戒。建立“承诺即入”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依托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行政审批服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统筹做好推行信用审批“承诺即入”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健全督导协调落实推进机制,优化完善操作流程,并做好信用审批事项的信息共享、审管衔接和事后监管;深入推进“承诺即入”改革的广度、深度,完善配套服务制度,落实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信用审批实现“承诺即入”的政策措施,做好实施方案和事项办理流程的宣传和解读,为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实施方案》主要特点
一是实行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分批公布“承诺即入”改革事项清单,对拟纳入改革的事项逐项进行风险评估,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有效防范风险的,纳入“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改革;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生态保护红线、重大公共利益等,暂不具备改革条件的纳入负面清单。对改革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调整情况及时调整。
二是实行极简审批流程再造。实施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改革,对审批流程的全面再造,大力压减了申请材料、简化了审批环节、压缩了办理时限,以“一表即入、备案即入、先入后验”等模式,实现“即办办结、极简审批、最优服务”。
三是全面强化信息化建设支撑。充分发挥了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的作用,通过淄博市政务服务平台联合奖惩查询模块,依托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平台,构建“互联网+信用监管”新机制,为信用承诺审批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
四是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审批“承诺即入”,推动企业群众转变观念,在经营中更加注重自身的信用建设,依法进行经营活动,营造以信用为基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市场主体信用核查制度、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和政务服务联合奖惩机制,引导失信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形成社会信用建设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