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题解读:关于全县安全生产任务分工清单修订情况议题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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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80353/2022-524422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5-1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
一、议题背景
为加快推进我县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任务分工,结合新出台的《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和各部门“三定方案”及我县实际,对我县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进行修订,起草制定了《桓台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
二、决策依据
国家、省、市各级安委会安全生产任务分工、《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46号)和各部门“三定方案”。
三、研究内容
一是压实县级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县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强化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行业领域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检查和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防范。同时,县委有关部门、社团组织及其他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职责,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支持保障,共同推进安全发展。
二是细化县级部门单位任务分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三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政策文件,《分工》对县委组织部等9个县委部门及政法部门、2个群团机关,对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应急局等26个县政府部门单位,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等9个驻桓单位,共46个单位列出了246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逐一进行了细化分解,涵盖行业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排查、应急管理、事故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等方面。
三是明确各行业领域任务分工。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与《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相衔接,《分工》明确了128个行业领域的县级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单独制定附件表格逐一列明。同时,对个别行业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监管部门且监管责任主要在县级的,如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等行业,也结合我县实际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行业领域责任落实到位。
四、重要举措
县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分工》清单,加强对各部门单位的指导协调,严格落实督导巡查职责,督促县有关部门单位坚持责权利相统一,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强化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五、解读人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六、列席人员名单
无(文件出台前已征求各镇(街道)和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县党政领导班子意见)
七、出台的相关文件
2022 年5月18日桓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印发<桓台县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桓安委发〔2022〕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