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桓台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 《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的意见》的通知发文机关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发文字号
桓安办发〔2023〕1号
索引号
11370321MB28580353/2023-5342456
成文日期
2023-01-10
发文日期
2023-01-11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有效性
有效
桓安办发〔202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日,省政府安委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的意见》(鲁安发〔2022〕26号)(以下简称意见),市安委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落地的意见>的通知》,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我县实际,根据《意见》要求逐项进行任务分工,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保障制度措施落实。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就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陆续出台了系列创新措施,尤其是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条”创新措施,市安委会21条举措,构建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各项制度措施的实质要求,把制度措施落实作为抓好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自觉加强学习,全面落实落细,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
二、建立责任清单,具化细化制度措施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围绕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认真梳理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实行清单化、责任化落实机制,建立制度措施清单,逐项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头,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要聚焦安全理念、责任机制、源头管理、隐患排查、风险管控、执法检查、巡查考核、事故调查等方面的制度措施,狠下功夫,狠抓落实,切实发挥应有作用。
三、选树标杆单位,示范引领制度措施落实。各行业领域要挖掘企业贯彻落实系列制度措施的典型经验做法,分别选树一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的典型标杆企业,在本行业领域进行经验推广。每个行业领域至少培育2家市级以上典范企业,选树2-3家县级标杆企业,引领带动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四、严格监督管理,正推倒逼制度措施落实。省政府将对贯彻落实系列制度措施、强化安全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成效明显的市、区县给予奖励。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正向激励措施,明确奖励情形、奖励标准和奖励程序,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事故防范成效明显的给予奖励,更大力度激发和调动各地落实制度措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将各项制度措施纳入执法检查、督导检查、巡查考核、事故调查等监管执法内容,深查细查、严查严处制度落实方面的问题。要建立定期调度评估机制,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落实。
五、强化学习培训,常态推动制度措施落实。一是强化监管人员学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定期组织学习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县安委会办公室每年组织党政和部门领导干部专题学习和集中考试。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从现在起,利用半年时间,集中开展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全面系统学习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水平。二是强化企业全员学习教育。要把制度措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强化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用好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方式和“学习强安”等平台,覆盖到各部门、各车间、各班组、各岗位,确保每一名职工准确掌握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三是强化社会宣传教育。要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将制度措施学习宣传纳入安全宣传“五进”、“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利用各种形式,采取各种方式,多层次、多角度开展宣传,提高制度知晓率、覆盖面,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请各镇(街道)、县有关部门对照分工方案,逐项抓好落实,并将本通知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桓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关于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要求,自觉领责担责负责。各项制度措施聚焦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细化明责、履责、追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保障网,形成了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尽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工作格局。特别是通过创新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每一名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推动了党政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履职。通过创新制定《山东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明确了行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定位,实现了部门、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有力解决了监管盲区、职责不清问题,推动“三个必须”进一步落实落地。通过创新制定《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导企业完成清单修订工作,逐一细化了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推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创新制定《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建立了安全生产量化问责制度,与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部门任务分工实现了有效衔接,更加有力倒逼各级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守住底线。各级各方面要认真对照执行,确保各项责任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深刻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关于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要求,自觉学好用好做好。制度措施立足于“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突出抓苗头隐患排查整治,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危险作业报告、信息化监管、异常事件分析评估、异地执法、企业安全总监委派和双重领导、有奖举报等工作机制,出台省政府规章《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创新开展安全生产诊断,制定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清单,形成了一套标本兼治、科学完备、务实管用的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法、手段,实现了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监测、预警、管控的全过程、全流程监管,明显提升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有效推动了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将问题隐患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深刻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自觉对标对表对照。制度措施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细化、实化、制度化,为各级各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标准规范和制度保障。特别是在安全理念方面,明确要求每个岗位、每个人都要树牢“质疑保守”“纵深防御”等理念,把自己当做“最后一关”;在风险防控方面,要求在“治本”上狠下功夫,大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要求坚持“隐患即事故”“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任何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以最严格的标准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在日常监督方面,要求健全多层次的监督体系,实施专项督导、驻点监督、巡查考核,强化常态化、不间断、闭环式监督检查;在严惩重罚方面,要求坚持总体从严,采取“长牙齿”的措施,形成刚性约束;在事故调查方面,要求对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都要“四位一体”开展事故倒查,都要召开事故警示教育现场会;在作风建设方面,明确要求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作风。通过出台并实施一系列具体制度规定,明确了“哪些事必须做、需要做什么”,使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更好落实到了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必须坚定信心、持之以恒、不折不扣抓好制度措施的落实,推动我省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以高水平安全生产保障全省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强化党政领导干部和安全监管人员学习教育。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纳入定期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列入干部培训计划,组织专题培训,提升党政领导干部对制度措施的系统理解和整体把握,增强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本领。各级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从现在起集中半年左右的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学习提升专项行动,分别制定学习计划,分专题、分阶段系统开展学习研讨,以学促用、以学促干,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企业学习培训。把制度措施作为企业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强化全员定向安全生产大培训,用好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开工第一课”等方式和“学习强安”等平台,覆盖到每个部门、每个车间、每个班组、每个岗位,让每个企业职工准确掌握自己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权利是什么、义务是什么、应该怎么做,确保应学尽学、应会尽会,确保制度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企业生产一线。(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社会群众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特别是有关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知识、安全监督举报的具体要求,制作成易于传播、喜闻乐见的教育片、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充分利用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面向不同群体精准推送,确保实现社会公众宣传教育全覆盖,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形成“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社会共治、人人尽责”的社会共识,有力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作为执法检查必查内容。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各类执法检查活动,都要检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企业对照制度措施逐条梳理,真抓真立真改,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重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安全总监、危险作业管理、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诊断、有奖举报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制度不落实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立案查处,推动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八、作为督导检查必查内容。省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坚持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严防有关制度文件“一发了之”。将制度措施纳入省“四进”安全生产督导重要内容,融入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督导共性任务清单,作为安全生产督导规定动作,全方位精准督导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九、作为安全生产巡查必查内容。重点巡查各级各部门对制度措施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考核考试和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被巡查市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督促抓好整改。对巡查发现的制度措施不落实典型案例公开曝光。(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作为事故调查必查内容。坚持“四位一体”全面倒查,对发生的每一起生产安全亡人事故,都要对照制度措施,从安全生产、干部作风、廉政建设、涉黑涉恶等方面,逐条倒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认定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履行责任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量化问责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一、加强标杆企业选树。深入挖掘企业贯彻落实制度措施的典型经验做法,分行业分领域选树一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典型标杆企业,抓好经验总结和推广,使广大企业学有榜样、行有标杆,自觉对标对表、向先进看齐,引领带动全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实现整体提升。(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二、加强正向激励。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正向激励措施,明确奖励情形、奖励标准和奖励程序,对认真落实制度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成效明显的市、县(市、区)给予奖励,更大力度激发和调动各地落实制度措施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三、加强绩效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和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要将制度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指标设置,加大考核权重,优化考核方法,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各项制度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十四、加强通报评估。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建立健全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调度通报工作机制,结合不同时期的重点工作任务,定期调度落实情况,强化动态分析评估,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思路、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抓好制度措施落实的新举措、新路径,及时上升为制度成果、法规规章,丰富和完善安全生产现代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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