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规范特殊作业环节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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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80353/2019-1697369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7-03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
关于规范特殊作业环节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的意见
一、规范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制度。企业要修订完善外来施工队伍管理制度,细化明确本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和外来施工队伍单位责任,规范外来施工队伍的资质审查、管理流程,加强外来施工队伍资质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和续用等过程管理,建立合格的外来施工队伍名录和档案,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安全业绩好的施工队伍承担设备安装、检维修、特殊作业等任务。
二、规范外来施工队伍资质审查内容。外来施工队伍严禁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一旦发现将采取严厉措施顶格处罚并列入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
外来施工队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专业资质、证件齐全有效;具有完整组织管理架构、人员;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近三年来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有效资质证书,所有人员经过内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特种作业证件上岗(对证件逐一网上审核确认);安全监测设备满足要求、各种安全管理记录台账(安全例会、隐患排查、员工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等)齐全;必须为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提供报告,同时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企业必须与外来施工队伍签订专门的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范围和责任,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三、规范外来施工队伍培训和管理。企业要对外来施工队伍进入厂区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个学时,特别是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必须培训考试,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临时上岗证入厂。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外来施工队伍作业人员进入厂区、严禁以学代考,妥善保存外来施工队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记录。
企业必须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企业管理体系中,明确内部管理部门和职责,建立外来施工队伍人员详细档案和相应管理台账,并根据动态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充实。
四、规范外来施工队伍个体防护用品佩戴。外来施工队伍进入企业作业人员必须配齐配全个体防护用品,至少包含:统一的工作服、符合要求的安全帽、安全带、劳保鞋、防护口罩或防毒面具、手套,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标准且正确佩戴。
五、规范外来施工队伍作业风险分析内容。企业对外来施工队伍作业环节要结合开展的双重预防体系运行工作进行指导;外来施工队伍要按照风险分析和隐患排查要求,对每一项开展的工作进行作业前风险分析和管控措施确认,确保执行到位。
六、强化外来施工队伍作业过程控制。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与外来施工队伍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内容至少包含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物料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机械伤害以及装置设备清洗置换等方面的危害信息;外来施工队伍必须制定由企业相关人员参与的施工方案,至少包含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技术交底、应急救援等内容;企业必须安排专门科室对外来施工队伍作业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在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时,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移动式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全过程监控,同时设置移动式气体检测仪器全过程检测。
七、强化特殊作业环节安全管控。外来施工队伍在开展特殊作业环节作业时必须检查确认以下安全条件后方可实施:制定特殊作业方案,明确特殊作业项目负责人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配置企业监护人员和技术交底方案;对生产装置或设备的工艺处理和设备管道隔绝、清洗、置换、分析化验工作等安全措施满足安全条件;特殊作业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采取有效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消防和行车通道畅通,现场无可燃物;应急救援器材、个体防护用品、通信和照明设施符合条件;出现异常情况时,相关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
八、强化外来施工队伍的现场管理。外来施工队伍必须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承担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和安全施工的管理责任和义务;外来施工在进行动火、登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吊装等特殊作业时必须按程序办理特殊作业票证,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企业要明确1名专职监护人员现场进行监管;作业现场有两支以上外来施工队伍进行交叉作业时,施工队伍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双方职责和管理范围,企业要有专人进行监管。现场施工时,必须将现场作业人员数量控制到最低。
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或隔离带、警示牌、作业活动风险分析和管控措施落实告知牌;安全标志和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挪用。
九、强化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外来施工队伍要针对作业范围编制应急救援方案,并做好演练工作;对突发状况要及时启动预案,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十、强化第三方安全监管机制。外来施工队伍开展特殊作业、检维修或试生产工作时,必须申报企业统一管理,同时按照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制要求,由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公司进行作业前的审核。
十一、强化监管检查工作。企业要对外来施工队伍的风险分析记录、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员工培训档案、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隐患排查记录、安全例会记录等资料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对施工人员更换情况的重点监管,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培训合格发放上岗证。企业定期检查外来施工队伍负责人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外来施工队伍,采取“熔断机制”,暂停或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