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标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意见
索引号: 11370321MB28580353/2019-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19-05-06 发布机构: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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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要求,督促各镇政府和化工园区深入落实全县化工园区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着力打造安全绿色、智慧高效的化工产业发展平台,推进化工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开展园区突出问题排查整改

1.加快园区认定问题整改。对照市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督查组对园区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清单和专项巡查问题清单,对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理措施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逐项梳理分析,举一反三,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和人员,实行对账销号,确保全面整改达标,确保园区安全运行。

2.推进园区敏感点搬迁。存在学校、医院、居民集中区等敏感点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的园区,要加快搬迁进度,按照承诺时限完成搬迁任务;园区内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要制定搬迁或转产方案并组织实施。

3.严格落实铁路、公路安全防护要求。按照《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不满足安全防护距离的园区,拆除或改造相关装置设施;对穿越园区的公路,要按照承诺时限完成改道。

4.优化园区内部安全布局。对园区内企业之间及企业内部装置、办公场所、职工宿舍等安全防护距离进行全面排查评估,不符合安全防护距离的,要限时完成改造。

5.实行园区封闭化管理。要健全园区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加强出入园区人员、车辆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采取限时限速行驶措施。

6.完善危废储存处置设施。加强园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和危废暂存设施建设,确保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二、加强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处置

7.严把项目安全准入关。严把入园企业产业链关联和安全准入关口,完善审核程序,加强安全审查,严禁建设安全风险不可控项目,从严控制与园区产业链关联度不高的企业入园,严格限制安全风险大、能效低项目,鼓励实施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的技术改造项目。

8.加强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严格项目联合审查,加强项目建设过程安全检查,落实试生产前安全条件确认和试生产安全措施,强化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

9.加快高风险企业退出。结合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强化安全标准和产业政策约束,采取控股、并购等市场化方式进行整合,倒逼经济效益不高、安全风险较大的企业逐步退出,解决“散、小、低”的问题。对园区内评级评价为“差”且未按要求整改的企业,依法依规限期关停。

10.健全安全防范机制。深入开展园区风险辨识和评价工作,建立风险点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加快园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推动一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全部实现二级标准化,提高园区安全防范整体水平。

11.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储备库,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有效处置能力。

三、完善园区安全设施配套建设

12.改造提升公用基础设施。加强公用工程、通讯光缆等公共管道通廊和园区双电源建设,增强公用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确保管廊运行安全和企业用电安全。

13.加强危化品运输“两场一道”建设。按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快建设危化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清洗场,设置专用车道,运用物联网等技术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实时监控。

14.完善消防设施配套。根据园区产业情况和主要产品特性,加强消防、气防设施和救援力量建设,按标准配套完善园区消防特勤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健全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配齐消防器材和气防设备,提高消防保障能力。

15.加快智安园区建设。运用大数据、物联网技术,加快建设园区安全环保一体化平台,整合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等信息资源,实现在线监测、隐患整改、风险预警、应急指挥一体化运行,提高园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水平。

四、强化园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

16.明确园区机构管理责任。园区健全专职机构和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实现有机构管安全、有人手管安全、有能力管安全。要定期组织开展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规划编制,强化安全培训、巡查、考核等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手段和模式,提高园区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

17.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注重围绕“人”这个关键要素,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具备相应学历、职称的安全管理人员,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紧扣企业危险特性,加强岗位安全培训,深入推进“学规、懂规、践规”活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强化生产和作业安全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改造,推动“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督促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应急演练,坚决避免“三违”现象发生,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18.落实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属地政府对园区的安全监管职责,相关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园区企业开展安全督导,进行突击检查和暗查暗访,督促园区做好安全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项目立项、行政许可、监管执法等职责,增强安全综合管理的工作合力。

五、严格园区安全管理考核

19.加强定期考核。化工园区做好市安委会对园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考核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改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

20.强化事故惩戒。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园区,一年内暂停办理除安全隐患整改和环境污染治理项目以外的新建、扩建项目相关手续。

21.严格责任追究。对园区问题整改不到位、安全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挂牌督办或重点约谈;对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