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加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春节期间 开停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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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80353/2023-534631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1-04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
春节临近,部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计划停产,个别企业可能进行检维修,为节后复工提前准备。由于近年来冬季气象条件总体不利叠加节日期间人心不稳等因素,易发生安全事故。为全面加强我县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停车、检维修等关键环节安全管理,确保春节前后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迅速进行春节期间企业开停工排查摸底。各镇要对辖区内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加油站除外)春节期间开停工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填写《春节期间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情况统计表》(附件一),汇总后于1月13日前报县局危化科,排查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后坚持每季度排查统计的原则于每季度月末上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情况统计表。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应急值守。各镇要督促辖区内企业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组织生产、技术、安全、仪表、设备等专业部门开展全面隐患排查整治,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避免事故发生,工作开展情况留存备查。计划停产企业必须要做好物料清理及相关危化品入库工作,经确认安全后方可停产放假。各企业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正常生产企业值班领导干部必须到岗到位,停产企业也要安排专人值班加强巡检,制定突发状况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加强应急值守,确保节日期间安全。各企业要制定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值班计划表(附件二),于1月13日前报各镇安环办汇总后上报县局危化科。
三、严格履行第三方审查,确保检维修和节后复工安全。为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各企业春节前后尽可能减少特殊作业、外来施工、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确需检维修的,要严格落实外来施工“十一条”和特殊作业“十严格”,严格履行第三方机构审查机制,由第三方专家确认后方可进行。春节期间停产企业节后复工前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停产、复产及停产期间主要安全措施清单(试行)>的通知》(鲁应急函〔2020〕3号)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开停车安全。要制定专门开车方案,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开车异常情况应急演练,组织生产、技术、安全、仪表、设备等专业部门进行开车前安全条件确认,并报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生产。复工工作走过场、措施落实不到位或未经第三方审查合格的,严禁复工生产。
各镇办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将开停车作为重点监管工作之一,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对开停车的监管。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开停车各项防控和安全措施,确保开停车安全。县局将对各镇办春节期间开停车的监管进行督查,此项工作作为1月份考核的重要内容。
桓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