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及执法岗位信息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10XX/2023-532898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3-23 发布机构: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及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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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法律、法规,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2、负责推进全县新型城镇化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镇化工作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
3、指导城市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城建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依法管理和使用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组织实施县级投资的城建重点项目以及县政府安排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镇(街道)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4、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拟订全县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组织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内新上房屋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含装修、拆除)、构筑物、工业设备基础或基座工程(含拆除)的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及国家、省、市统一定额,组织实施一次性补充计价依据。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管理、节能减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抗震设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9、负责拟定全县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拟订全县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11、负责拟订全县燃气、供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管理工作,对全县燃气、供热企业实行特许经营管理。负责燃气、供热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定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氢能在公用事业领域中的应用管理工作。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调控措施。
12、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单位(机构)的资格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从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3、贯彻执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集中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具体负责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不含移交至县综合执法局的事项),负责县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落实上级督办的执法案件。
14、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5、负责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16、负责建筑业、房地产业、物业管理、房产中介、燃气、供热行业等行业发展与统计工作。
17、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岗位信息 岗位职责 联系电话
城市建设科     参与拟订城市发展战略、城市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城建重点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实施县级投资的城建重点项目以及县政府安排的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全县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和环卫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市政、园林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政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协调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和地下管 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及共享平台的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参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以及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负责拟订城市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及试点示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创新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相关职责。负责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设计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勘察设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的改革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编制全县燃气、供热行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县燃气、供热行业服务标准规范、评价考核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燃气、供热行业的产品价格、服务收费标准和改革发展措施。负责氢能在公用事业领域中的应用管理工作。
0533-8213311
 
村镇建设科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战略研究,拟订全县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督促落实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关政策。组织并指导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负责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计划的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特色小镇和美丽村居建设。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0533-8222091
     
建筑市场监管科     负责拟订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施工、建设监理、招标代理和造价咨询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指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有关涉外事宜。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相关职责。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工业企业内新上房屋建筑工程及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含装修、拆除 )、构筑物、工业设备基础或基座工程(含拆除 ) 的安全生产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限额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牵头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牵头负责全县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责房屋建筑、拆除、市政工程及除道路施工和水利工程施工以外的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负责全县城镇燃气、供热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0533-8212520
房地产市场监管科     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负责编制全县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拟订全县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负责拟订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物业承接查验活动。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 (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 )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工作。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0533-8210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