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按照重大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2022年局党组累计讨论重大工32项。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核、发文审核制度,配备法制审核人员2名,达到不少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今年以来对《桓台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等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等合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配备了1名法律顾问,本单位中有1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指导各项工作合法合规进行。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已取得执法证人员48名,其中今年新参加执法考试人员14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方案》及住建系统行政指导目录清单23,规范落实行政指导工作,提高行政指导质量,累计进行行政指导600余次。建筑施工领域执法公正文明,今年以来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583份,《停工整改通知单》190份,停工项目190次,约谈40人次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案卷,今年以来实施并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80件,均符合主体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

(三)坚决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积极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今年以来出庭应诉2次,出庭应诉率100%。举行《行政诉讼法》专题培训和模拟法庭专题培训,了解应诉流程、内容、规定,提高行政应诉和行政诉讼过程中化解争议的能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建设情况

    (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住建领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今年以来听取法治建设汇报2次。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法治建设摆在同经济社会发展同等重要位置上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制定并印发《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清理工作机制,制定并实施《桓台县住建局公文管理制度》。今年以来,起草了《桓台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并于2022年6月份由县政府印发实施。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了局党组《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广泛开展集体学习和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开展普法进机关、进工地活动,组织建筑施工项目及建筑企业、燃气企业等开展9次学法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常用法律法规。今年以来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体学习3次,廉政警示教育4次,行政执法学习2次。积极宣传贯彻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组织学法考试。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法治宣传专栏等,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2023年主要安排

(一)厘清职责边界,完善制度保障。更新完善《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及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住房建设领域执法监管事项,完善住建系统执法权责清单,确保住房领域运转协调、治理有序。

(二)注重培训强能,打造过硬队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以普法教育为基础,通过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个别指导、案件跟练等,就执法流程、案卷整理进行详细讲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三)落实监督机制,夯实责任落实。建立监督跟踪机制,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质量及案卷评查通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厘清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管之间的关系,做到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管有效搭配和补充,起到相互拱卫的作用,确保住建领域赋权事项“接得稳、管得好”,推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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