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修订我县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工程审批流程的建议的回复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153093
建议人:
主办单位: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4-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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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内容

孔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修订我县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工程审批流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能移交住建部门以来,我局迅速组建消防技术服务科投入工作,在项目中磨炼技能,在实践中完成消防审验工作经验从01的积累,致力于探索适合我县实际、方便群众办事、优质服务企业的消防审验模式。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联动。自机构改革后,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监督等职责分别由规划、行政审批、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既有建筑改造消防问题还需要在防消结合、执法联动、协同监管方面持续发力,共同构建建设领域全链条的建筑消防安全防控体系。下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向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既有建筑改造按照先规划、后设计审查、再消防审验、最后办理各行业执照的顺序进行。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利用媒体渠道发布案例制作宣传资料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主动做好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优化政务服务模式。提供一站式咨询指导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消防审验咨询服务,参照《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通过协调会议、项目跟踪,建立一对一”全流程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体系,在项目设计审查、验收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建设单位更好掌握政策要求,解决技术难题。

三、完善技术服务。规范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指导、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等环节的第三方技术服务行为,指导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健全技术服务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自我约束。定期与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交流,分享经验和案例,提升自身技术水平,让第三方机构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人员提高消防设计质量,建立监督机制,对第三方的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其履行职责。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530      

(联系人:董献松,联系电话:8223226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重新修订我县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工程审批流程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