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新修订我县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工程审批流程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职能移交住建部门以来,我局迅速组建消防技术服务科投入工作,在项目中磨炼技能,在实践中完成消防审验工作经验从0到1的积累,致力于探索适合我县实际、方便群众办事、优质服务企业的消防审验模式。下一步针对您所提出的建议,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联动。自机构改革后,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消防安全监督等职责分别由规划、行政审批、住建、消防、公安等部门各司其职,既有建筑改造消防问题还需要在防消结合、执法联动、协同监管方面持续发力,共同构建建设领域全链条的建筑消防安全防控体系。下一步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动,向上级部门提出意见建议,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确保既有建筑改造按照先规划、后设计审查、再消防审验、最后办理各行业执照的顺序进行。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利用媒体渠道发布案例、制作宣传资料、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主动做好政策咨询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
二、优化政务服务模式。提供一站式咨询指导服务。在政务服务大厅提供消防审验咨询服务,参照《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通过协调会议、项目跟踪,建立“一对一”全流程政策咨询、技术指导、信息查询等服务体系,在项目设计审查、验收方面提供技术服务,帮助建设单位更好掌握政策要求,解决技术难题。
三、完善技术服务。规范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指导、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等环节的第三方技术服务行为,指导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加强行业自律,健全技术服务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强化自我约束。定期与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交流,分享经验和案例,提升自身技术水平,让第三方机构对消防设计方案进行全面审查,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借助第三方机构的专业人员提高消防设计质量,建立监督机制,对第三方的工作进行跟踪和评估,确保其履行职责。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董献松,联系电话:822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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