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六)销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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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10XX/2024-542348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4-01-10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按照《关于印发<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淄环督﹝2019﹞2 号)的要求,我单位对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六)的相关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序号十六):城镇污水管网溢流问题。截至2020年底,淄博市尚有雨污合流管道48.49公里,未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老旧小区188个,涉及居民10.1万户,1018万㎡。周村区污水管网在月河设置溢流口,外溢污水COD浓度 328mg/L,超出地表水IV类控制标准9.9倍;临淄区污水管网在运粮河设置溢流口,外溢污水氨氮浓度达到 17.3mg/L,超出地表水V类标准7.6倍。
整改目标:完成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整改措施:一是新建华山路、辽河路、一中西路配套排水管网。 二是结合槐荫路高温水管网改造,实施雨污合流管网改造。
三是依托老旧小区改造,优先考虑污水管网敷设,从源头解决雨污混流情况。四是合理制定雨污合流管网改造计划。采用先进检测手段,对城市道路雨污合流管线进行全面排查、精确掌握。根据排查情况,结合排水专项规划和 2025 年完成改造的要求,研究制定管网新增建设及合流管网改造方案,并细化分解年度任务。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截止2023年6月底,已完成建成区范围内的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1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人:宋元众, 联系电话:0533-8212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