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关于《桓台县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10XX/2020-51222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1-27 发布机构: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桓台县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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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规划统筹

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测算所需投资,精准确定改造内容,优化资源配置。

(二)创新融资模式

健全政府引导的多元化投入改造模式。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发行老旧小区改造专项债券,拓宽融资渠道;明确设施产权归属,落实改造责任,推动专营单位出资改造;制定扶持激励政策,厘清资产权益,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充电桩等项目的改造建设和运营。

(三)资金保障

1.基础类为老旧小区改造中必改造项目,对于纳入省市级计划内的改造项目,上级奖补资金占40%;县财政配套60%。配套资金要纳入城建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实行专款专用。

2.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可积极申请政策性银行贷款。

3.供水、供电、燃气、热力、通信等产权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设施改造,由专业经营单位出资改造;产权不属于专业经营单位的,由专业经营单位出资改造后,县政府给予适当补贴,产权划归专业经营单位。

4.在积极争取上级奖补资金的基础上,要把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纳入政府年度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优化使用效率。

5.积极引导鼓励居民个人出资、出物、投劳等形式参与改造。

6.老旧小区建筑单体加装电梯,可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7.统筹民政、城建、文化、卫健、商务、教体等部门的政策和资源,拓展改造的项目及内容。

8.县财政及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监督管理,明确资金流向,提高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