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关于成立桓台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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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00422110XX/2021-519103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10-26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2021年9月25日印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淄博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通知》(淄政办字【2021】76号)
三、制定目的
贯彻落实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政策;拟定工作推进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重大及突出问题。
四、重要举措
1.明确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局长任副组长。
2.明确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的机构职责。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抓好落实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大政策;拟定工作推进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协调解决房地产领域重大及突出问题;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确定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