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标题: 《桓台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00422110XX/2022-525929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8-15 发布机构: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桓台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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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2022721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淄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的工作措施和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65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淄政办字2022〕39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

三、出台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刻汲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自建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因此本《方案》出台有利于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四、主要举措

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整治重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部分内容。

(一)总体要求对全县自建房全面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依法依规彻查彻改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健全常态化自建房建设管理制度。

(三)整治重点。全县范围内城乡所有自建房,重点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劳务市场、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工矿区、景区、库区、铁路和国省道两侧、劳动密集型企业项目、在建项目周边等重点区域的自建房,聚焦“四无”自建房(无土地、规划、施工许可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结构、加高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等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于生产经营特别是改建改用为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以及临近使用年限的老旧自建房。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建设情况、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使用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等内容。

(四)实施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边提升,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压茬推进。第一阶段: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排查摸底;第二阶段:2024年6月底前实施分类整治;第三阶段:2024年12月底前健全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成立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从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实施、严格督导检查、强化宣传引导等方面确保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