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巷巷亮路灯电费补助的建议的答复
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
第2号
建议人: 王树山等代表
主办单位: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时间: 2021-06-10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王树山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巷巷亮路灯电费补助”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巷巷亮”工作的关心支持,桓台县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6〕5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桓台县村庄“巷巷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桓政办发〔2017〕21号),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进行村庄照明亮化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工作开展等情况如下:

一、村庄“巷巷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桓台县村庄“巷巷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6〕53号)文件精神,其中第三条“实施五大工程,以农村“五化”提升为重点,实现硬化、亮化,2016年我县已实现道路硬化“户户通”目标,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是推进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在“户户通”基础上实施农村“巷巷亮”工程,点亮乡村夜晚。2017年1月17日开始到村入户调研村庄亮化,并与各镇、部分村负责人及已安装小巷路灯村座谈了解,向路灯生产厂商咨询LED路灯各项技术参数和价格,于2月26日完成初稿,期间对制定依据、费用测算、照明费用、施工验收及保障措施经过多次修正完善,巷巷亮实施方案于4月20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同年5月4日正式印发实施。

村庄“巷巷亮”建设工程于2017年5月正式启动,9月30日竣工验收,2018年5月审计完成,共安装LED路灯53804盏,惠及276个村庄,10.76万户村民。

二、“巷巷亮”路灯照明电费情况

县政府常务会议确定,巷巷亮建设项目由镇政府作为建设主体,县政府对安装路灯给予资金补助,按照事权与财权相匹配原则,路灯照明电费由镇村自筹,并在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说明《桓台县村庄“巷巷亮”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第四项第三条)。

根据各村安装路灯数量,经测算每个村每年路灯电费支出约4000-20000元不等(路灯年用电费约40元/盏),电费支出占比较大,因此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发挥优势、创新发展镇村实体经济,多路径拓展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下一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省市美丽乡村和人居环境政策调整推进情况,将积极争取省市后续关于巷巷亮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帮助解决村居自行承担路灯电费过高问题。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

 

 

      承办人:荆树明                                 联系电话:8222091

 

关于巷巷亮路灯电费补助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