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第1条建议,根据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的通知(鲁建节科函〔2018〕6号)要求,自2018年开始,每年在县内选定有机关办公建筑、中小型以上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一个街区,入户调查各类建筑的能源资源消耗和相关信息。
二、针对第2条建议,根据全县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调查统计情况,我局按照“宣传先行、广泛收集”的模式,对公共建筑的外墙、门窗等围护结构进行了节能改造。
三、针对第3条建议,此项工作涉及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进行推进。
四、针对第4条建议,县发改局和县住建局每年联合对全县范围内公共机构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通过检查提高用能单位的节能意识,减少能源浪费。
五、针对第5条建议,截止目前,全县范围内已有20余个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宣传有关政策,鼓励用能单位与第三方技术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开展合作,降低用能单位能源消耗。
桓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10日
承办人:甘海洋 联系电话:822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