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城区道路护栏设置及小区门口绿化设计的建议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153096号
建议人: 刘明
主办单位: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5-27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我县园林绿化实行“建管分离”的原则,县执法局负责城区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的养护管理。根据《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移栽、砍伐树木以及改变城市绿地性质,需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

1.关于恒星花园小区南门与建设街交汇处东南角一棵法桐树移栽情况,根据《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移栽法桐树建议咨询行政审批部门,通过行政审批程序处理。

2.关于少海花园西门优化绿化布局情况,我们计划向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并落实资金后将组织实施。目前少海花园西门的绿化植物进行了整形修剪,提高了树木的分枝点,对灌木丛进行了短截,有效拓展了交通视线。

建议加强小区门口路况调研,将恒星花园南门法桐树移栽,设置华灯等警示标志,优化少海花园西门绿化布局,设置华灯等警示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