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县园林绿化实行“建管分离”的原则,县执法局负责城区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的养护管理。根据《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移栽、砍伐树木以及改变城市绿地性质,需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
1.关于恒星花园小区南门与建设街交汇处东南角一棵法桐树移栽情况,根据《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移栽法桐树建议咨询行政审批部门,通过行政审批程序处理。
2.关于少海花园西门优化绿化布局情况,我们计划向县政府报告相关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并落实资金后将组织实施。目前少海花园西门的绿化植物进行了整形修剪,提高了树木的分枝点,对灌木丛进行了短截,有效拓展了交通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