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梯广告进行规范管理的建议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153123号
建议人: 赵峰
主办单位: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6-1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小区电梯是住宅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按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管理。具体到电梯使用管理,主要包括对轿厢环境进行定期清扫,保持轿厢环境整洁,检查确认电梯显著位置的安全注意事项、检验标志以及使用标识、维护保养标识,委托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等。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采纳吸收您的建议,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和办法,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依法设置电梯轿厢广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利用业主共有的住宅小区电梯空间从事广告、商业推广等活动的,应当经业主大会同意,引进广告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提前在小区内对广告发布位置、时间、费用进行公示,广告内容由广告公司投放,以不违反现行的法律、法规为原则,我局鼓励和支持电梯轿厢内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引导广大乘客安全乘梯、文明乘梯,倡导文明风尚。

二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健全门岗管理制度,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做好小区出入口管理,发现违规发布广告人员立即劝离并对电梯内的非法小广告及时清理

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关于电梯广告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做好电梯环境的日常运行管理,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后,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共同营造干净整洁、健康和谐的电梯环境。

在我县个别商超及部分小区等,都存在在电梯内悬挂广告的现象。但随着电梯广告这一新事物的走红,逐渐显现出诸多问题,部分广告商及物业由于利益驱使及缺乏有效管理,而且电梯广告大多数涉及购物、饮食、装修、美恣等,甚至还经常出现一些擦边整形、美容等的低俗广告,因此规范管理电梯广告的工作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