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居民电动车停放及充电问题的建议
县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153142号
建议人: 刘军
主办单位: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6-12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一是加大禁止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宣传。要求物业企业在所服务的小区内,充分利用微信群、公示栏、楼道、电梯、LED屏宣传电动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方面的危害,并要求巡逻人员加强安全巡查工作,发现电动自行车进楼道、私拉乱接电线等现象及时进行劝阻、制止相关业主,对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社区和相关部门。

二是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镇街、社区加快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安装工作。通过安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来规划居民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探索和推动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管理、集中充电的“三集中”管理模式。目前,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已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14000余个,今年计划再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4000个,缓解业主充电难问题。

三是联合治理规停放充电行为。联合消防和有关镇街,紧盯电动车辆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强化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检查并形成“四个一”长效工作机制(物业服务企业每天至少进行1次防火巡查;社区(村)结合“志愿服务活动”每周开展1次消防隐患清理;镇(街道)对本辖区所有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每月进行1次督查;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每季度组织1次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小区,督促物业企业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跟进整改情况。同时鼓励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制定管理规定、加强宣传教育等方式,引导业主安全充电,规范停放。

目前很多小区在最初设计上,没有充分地考虑电动车停车棚建设及其充电问题。因为电动车管理不规范、未配备充电桩、充电桩电费较高等原因,许多居民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随意乱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有的从三、四楼甚至更高楼层的窗户直接向下拉电线充电,有的甚至将电动车推入电梯,进楼入户、人车同屋。近年来电动车自燃的现象时常 发生,停放在楼梯间、过道内的电动车自燃后更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给 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