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园林绿化实行“建管分离”的原则,园林绿化建设职能在县住建局,管理职能在县执法局,新建道路及绿化由县住建局负责,县执法局负责城区管辖范围内公园绿地的养护管理。根据《淄博市城市绿化条例》,移栽、砍伐树木需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
对于法桐花粉(及飞絮)的问题,我们一直很关注,为减少花粉、飞絮产生,综合采取了疏枝修剪、花期喷水、注射抑制剂等多种措施,达到有效治理的目的。一是自冬季开始就进行休眠期修剪,去除有花芽的枝条,达到不结实或少结实的目的,出动工作人员85人、设备车辆16台,累计修剪悬铃木约14500株。二是在红莲湖公园、柳泉路水系、人民公园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区域内树木喷施药物抑制法桐果球生长,从而减少来年花粉量和飞絮量。三是在花粉、飞絮高发前和发生时期,利用高压喷水车、喷雾车、水枪等专业设备对树冠喷水,让花粉花絮提前脱落;充分利用清扫车等保洁机械、保洁人员及时对飘落飞絮进行清扫、收集,降低因风力和车流造成的“二次飞絮”污染。
近几年在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及改造提升工作中,已不再种植法桐,而是有计划的逐步用海棠、黄金槐、紫叶李等不产生花粉污染及飞絮的植物来替代法桐;对于衰老或因病虫害死亡的法桐,也不再补植法桐,而是用其他行道树来替代法桐,尽力给市民营造更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