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索引号: 11370321F49086705L/2026-55644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6-01-20 发布机构: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0
  • 字号:
  • |
  • 打印

2025年,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强化执法监督制约,提升执法能力素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党组会专题学法4次实施干部业务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建立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提升队伍法治素养。本年度共组织集中培训4次,开展法律顾问座谈交流3次,执法队员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时间不少于60学时。

(二)严格推进依法决策。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召开2次法治建设党组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各类问题,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严格规范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经局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后,由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本年度共组织重大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决定10件,开展其他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65件。

(三)履职担当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联合镇街及律师事务所设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安排专人对物业纠纷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传以及专业调解,化解物业纠纷14起。本年度共办理信访和12345转办案件3284件,化解率99%以上。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制度规范,统一执法行为标准。依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城管执法实际,编制《城市管理执法手册》。修订完善了执法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文书规范文本等,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规范执法流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动公开部门权责清单、执法基本信息和行政执法动态信息等,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一线执法人员配备110台执法记录仪,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配强法制审核力量,对重大执法决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和管理效能。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印发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当事人自觉守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入企检查备案制度,遏制随意检查、选择性检查等问题,最大限度降低了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坚持“疏堵结合+长效管理”,充分发挥“警城联动”、专项整治、智慧监管等管理优势,提升对市容环境、共享单车停放等问题的快速感知和处置能力。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执法能力素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教育培训,建立执法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充分发挥科室(中队)法制员“头雁领航”作用,每周组织各自科室中队开展法律培训、执法实操等培训课程,提升队伍法治素养。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工作专项行动,严明执法纪律,规范着装仪容、言行举止。对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本年度共开展暗访督查11次,检查督导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24个。

(四)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倒逼规范执法。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本年度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全部及时答复,满意率达到100%。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12345平台、投诉电话等方式,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各业务科室、执法队伍的普法内容。推行说理式执法,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执法对象宣讲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将普法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在日常监管和服务中注重风险提示,针对易发违法行为的普遍性问题,通过开展合规培训、提出行政指导建议等方式,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开展专题普法活动,利用“宪法宣传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通过设置宣传站、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本年度共组织集中宣传和入户宣传活动2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综合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不足。部分执法人员存在注重执法效果,忽视执法程序的问题,在证据收集的标准化及行政强制措施程序规范化方面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行政调解的公众参与度不高。许多业主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优势等了解有限,遇到纠纷时仍倾向于通过投诉、信访等途径解决,未能有效发挥调解作用。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有欠缺开展普法宣传还存在局限性,多采取悬挂条幅、发放宣传手册等传统形式,在推动执法人员在围绕执法案件,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向公众开展普法方面力度偏弱,普法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计划安排

(一)强化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业务能力。严格落实日常学法制度,深入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规范流程演练,提高执法人员对程序正义与证据规则的重视程度,进而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加大宣传引导,拓宽行政调解参与渠道。利用社区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举办开放日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优势、成功案例和申请途径,提高社会认知度和信任度。

(三)化城市管理法治宣传教育。将普法深度融入日常执法全过程,要求执法人员在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做到“谁执法谁普法”。针对不同群体,精准定位普法受众,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贴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