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的建议
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5号
建议人: 荆涛
主办单位: 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答复时间: 2024-06-1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我县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推行小区垃圾分类房+农村上门收集模式,农村平房村实行上门收集模式,配置了上门收集车辆78,对原有垃圾收集点撤销,采用定时、定点、定人上门收集。在城区小区内鼓励建设垃圾分类房、智能回收箱等分类设施,已设置垃圾分类房、箱、亭276个,由分类督导员指导居民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效解决了投放端、收集端的问题。

在垃圾分类转运和末端处置方面,一是加大对分类转运设施的建设,已配置其他垃圾收集车33台,转运车9台,厨余垃圾收集车3台,有害垃圾收集车1台,可回收物收集车5台,大件垃圾收集车2台,解决了垃圾分类转运的问题。二是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实行四分类处理,其他垃圾运送至淄博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发电处理,厨余垃圾运送至山东唯亿污泥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有害垃圾运送至山东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回收物收集后运送至造纸厂、塑料厂等处理场所进行回收利用,形成垃圾分类闭环式处理。三是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通过入户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宣传形式,引导群众正确分类,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力度,做好分类前端、分类中端、分类末端环节的处理工作,满足群众生活垃圾分类需求,同时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逐步减少生活垃圾混投混放的情况,确保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要配套完善垃圾转运设施,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加快购置、更新各类垃圾转运设施,满足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加快建设末端处置设施,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闭环运营管理,同时加强垃圾分类普及宣传,引导群众支持参与垃圾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