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标题: 桓台县设立16处便民、临时摊点安置区
索引号: 11370321F49086705L/2020-203646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10-26 发布机构: 桓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桓台县设立16处便民、临时摊点安置区

发布日期:2020-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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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大力倡导发展地摊经济、夜经济的总体思想,方便市民群众生活,提升城市管理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便民、为民、利民”的原则,桓台县结合实际,在县建城区内规划设立16处便民、临时摊点安置区,提供便民摊位共434个。

便民、临时摊点安置区设置在桓台县建成区东至铁西路,北至东陈路,西至唐华路,南至寿济路范围内。为健全完善便民摊点长效管理机制,实现便民、临时摊点安置区的有序、便民、整洁、规范,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活力和助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争创,桓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相关的管理规定。

首先,便民、临时摊点安置区的起始路段的醒目位置会设立标志牌,标明经营区域、开闭市时间、经营范围、管理制度、管理单位、管理责任人及投诉、监督电话等;对未规划的其他路段和区域,相关部门将继续按照原有的市容管理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其次,市民在便民、临时摊点安置区开展经营活动时,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管理要求。包括:经营户必须按照规定的经营区域范围、经营时间进行规范经营;明确经营种类,维护好安置区周边卫生秩序,做到“摊走地净”;服从管理规定,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撤离安置区;禁止占用交通道路、消防通道和绿化带;禁止超出规定区域经营,不得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禁止向路面、下水道、雨水管道、树穴、绿化带内倾倒泔水和餐厨垃圾;禁止提前占用摊位,撤离后不得遗留经营物品;禁止出现油烟、噪音扰民现象,食品经营,地面必须铺设毡布,保持路面整洁,在无油烟净化装置情况下,禁止经营露天烧烤大排档;禁止乱搭乱建、乱扯乱挂和乱堆乱放。

附:桓台县便民、临时摊点安置区分布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