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
索引号: 11370321MB28583934/2018-1239873 文号:
发文日期: 2018-04-16 发布机构: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

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2025年)

发布日期: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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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文 目 录

一、概  述 1

二、主要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 2

(一)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概况 2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 2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3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4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 6

(一)指导思想 6

(二)基本原则 6

(三)防治目标和任务 7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9

(一)分区原则 9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9

五、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 11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11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12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14

(一)地质灾害排查和治理工程勘查 14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14

(三)监测网络体系完善 14

(四)信息系统建设 16

七、保障措施 17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措施 17

(二)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18

(三)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18

(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19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19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 20

(七)实施严格的追究责任制度 21


附 图 目 录

1、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现状及易发区分布图(2013-2025年)(1:50000)

2、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图(2013-2025年)     (1:50000)


附 表 目 录

1、桓台县地质灾害(隐患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一、概  述

本规划所指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桓台县位于淄博市北部,经济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人类工程活动强烈,由此而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威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桓台县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铁矿开采区的三龙村、侯庄村等区域,地面沉降分布在桓台县小清河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地质环境,为地质灾害防治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1〕217号文)的要求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编制了《淄博市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年~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指导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基准年为2013年,近期为2013-2017年,中远期为2018-2025年。

本《规划》适用范围为桓台县全境。










二、主要地质灾害与防治工作现状

(一)自然地理及地质环境概况

桓台县位于淄博市北部,南依淄博市张店区,北临高青县,西邻邹平县,东接博兴县,面积为509.1km2。

桓台县地处中纬度内陆地带,属暖温带半湿润区的大陆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多年平均气温12.2℃~13.1℃,2013年全县平均降水量为765.5mm。桓台县境内水系发育,属小清河水系,河流主要有小清河、乌河、猪龙河、涝淄河等,湖泊主要有马踏湖、红莲湖等。

全县地形平缓,地貌类型为冲积—洪积平原,南部标高在24m-28m左右,北部最低点为桓台县马踏湖,海拔9m左右,第四系厚度50-300m,地层主要为第四纪平原组、黑土湖组、白云湖组。

区域内主要地质构造有张店断层、王母山断层、齐河—广饶断层。

(二)地质灾害现状及发展趋势

近年来桓台县经济发展迅速,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矿产资源(铁矿和地下水)开采活动较强烈,易引发采空塌陷、地面沉降地质灾害。目前有采空塌陷3处,分布在侯庄村、三龙村等,地面沉降2处,主要分布在小清河的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

1.采空塌陷

全县共发生采空塌陷3处,规模为小型,区内有淄博铁源矿业有限公司、淄博晶鑫矿业有限公司、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淄博市临淄金龙铁矿四家铁矿企业,桓台县境内矿区面积1.251km2, 采空区面积0.71km2,威胁人口370余人,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采空塌陷主要分布在侯庄村、三龙村等,侯庄村已投入460多万元新建居民楼,对本村受严重威胁的46户居民进行了搬迁避让,临淄金龙铁矿对三龙村东南采空塌陷进行了充填治理。

2.地面沉降

根据《山东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圈定,桓台县已发生地面沉降2处,一处在小清河马桥段,另一处在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桓台县工农业发达,是中国“建筑之乡”、中国江北地区第一个“吨粮县”,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高,局部已形成地下水降落漏斗。境内第四系松散层较厚,工农业生产对地下水需求大,地下水开发利用强度高,地面沉降有加剧的可能。目前,还没有对桓台县地面沉降进行监测、测绘和基岩标建设等工作。

(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1.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了法规保障

《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为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了明确的法规界定,桓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2.地质灾害防治机构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

国家明确了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桓台县建立了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为主体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设立了地质环境管理部门,对地质灾害进行防治和管理,完善了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实行领导责任制,形成了政府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负责的组织保障体系。每年汛前进行地质灾害排查,编制《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开展汛期巡查和“群测群防”的防范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建立了年度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灾害速报、险情巡查、汛期值班和汛后总结等制度。

3.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2009年底,完成了桓台县侯庄地区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报告,对地质灾害进行了调查评估等工作,基本查明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掌握了侯庄地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和形成条件等,2010年对桓台铁矿区进行了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估。

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加强

侯庄村投入460余万元对侯庄村房屋斑裂严重的46户进行了搬迁避让。临淄金龙铁矿对三龙村东南采空塌陷区进行了充填治理,消除了地质灾害及隐患,通过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取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5.科普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举行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宣传培训,采用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对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能力,结合“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5”环境日、“6.25”土地日,通过电视、广播、制作展板、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一旦临灾能够迅速有序并安全地进行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所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尚不能满足区内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防灾减灾工作越来越高的需要,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地质灾害监督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二是地面沉降监测空白,需要建立相应的监测设施;

三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缺乏全面的、系统的基础调查资料;

四是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有待完善,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需提高;

五是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有待进一步落实,技术水平有待提升,群测群防和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系统建设仍需加强。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防治目标和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桓台县的实际情况和城市发展目标出发,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合理避让、重点整治、保障安全”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宗旨,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以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坚持不懈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建设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协调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为全县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为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健全、完善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防治体系,变被动的应急救灾为积极主动防灾减灾,紧紧依靠广大基层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预防和治理协调统一。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根据地质灾害现状、发展趋势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全面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因地制宜,区分轻重缓急,坚持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

——“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根据不同的灾种,制定防治重点各有侧重”的原则。

——“责任、利益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因工程建设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实行谁引发、谁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由人民政府出资为主,受益者合理分担。

——“统一管理,相互协作”的原则。桓台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属地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镇(街道)、村庄具体实施”的原则。

(三)防治目标和任务

1.总体目标和任务

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建立并完善县、镇(街道)两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加大自动化远程监测骨干网络建设,最终建设成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体系;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加强地质灾害排查、警示、监测、巡查、预警和临时避让等防范工作;按照“轻重缓急、险大优先”的原则,分年度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使突发地质灾害的发生率和损失量明显降低;地面沉降、基岩标监测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提升物资装备保障水平,提高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2.分期目标和任务

近期目标和任务(2013~2017)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按照“轻重缓急,险大优先”的原则,安排年度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工作,2017年前计划完成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侯庄村、三龙村东北角及东南角的采空塌陷,小清河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地面沉降基岩标监测建设,估算投资2040万元;

——加强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加强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和数据管理工作;

——建立地质灾害应急平台,完善应急指挥系统,健全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

——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培训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加强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更新、管理。

中远期目标和任务(2018~2025)

——2025年以前计划完成侯庄村、三龙村搬迁避让后的地质环境恢复及地面沉降的治理工程,计划投资850万元;

——继续做好地质灾害监测、巡查、预警、避让、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继续做好县、镇(街道)、村(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培训,提高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水平;

——继续提高专业监测水平,在防治技术方法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突破,加大资金投入,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四、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

(一)分区原则

充分利用地质灾害的调查成果,按照地质灾害形成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发育现状强度、人类工程活动强度与研究工作程度,本(规划)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定量划分的原则

根据地质灾害调查和其他基础工作中查明的地质灾害类型、成因和分布规律,综合考虑危险性指数值大小划分易发区。

2.条件比拟,定性划分原则

参照前期地质灾害调查及其它成果,结合地形、地貌、地层岩性、矿产资源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人类社会经济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强度等因素,进行比拟,结合定性和定量,综合划定易发区。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及概述

根据上述原则,全县划分为1个采空塌陷高易发区(A1),2个地面沉降高易发区(A2、A3),1个地面沉降低易发区(C1)(见表4-1)。

1.采空塌陷高易发区(A1)

采空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约6.2km2,占全县面积的1.2%,地质灾害类型为采空塌陷,造成采空塌陷2处,在侯庄村、三龙村出现房屋裂缝现象,主要分布在果里镇侯庄村的南部居住区、三龙村东北角居住区及东南角耕地范围内,给居民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2.地面沉降高易发区(A2、A3)

桓台县地处冲—洪积平原区,根据《山东省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2年~2020年》、《淄博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13年~2025年》圈定的地下水降落漏斗来圈定地面沉降区,全县赋存有较厚的第四系松散层,地层厚度50m-300m,受过量开采地下水资源的影响而造成地面沉降,沉降面积129.8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5.50/0。主要分布在小清河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

3.地面沉降低易发区(C1)

高易发区以外的区域为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373.1km2,占全县面积的73.30/0。

表4-1  桓台县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一览表

易发程度分区 地质灾害类型 分布位置 地质环境条件简述

分区等级 编号 分区面积(km2)

区 A1 6.2 采空塌陷 果里镇的侯庄村、三龙村 平原区,地下矿产资源开采强烈

A2 33.7 地面沉降 小清河马桥段 地下水过量开采,区内为第四系松散层覆盖

A3 96.1 地面沉降 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 地下水过量开采,区内为第四系松散层覆盖

低易

区 C1 373.1 地面沉降 高易发区以外的区域 第四系松散层覆盖







五、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及工作部署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地质灾害防治要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突出“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稳定性差、危害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重点防治区,同时采取群测群防等有效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分区原则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根据地质灾害形成的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和易发程度,结合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划分地质灾害防治区;

2.充分考虑地质灾害易发区划分结果;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围绕人类活动场所并考虑人类活动强度划分防治区域;

4.根据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及危害程度,将桓台县划分为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

根据上述分区原则和方法,将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分为4个区,即:重点防治区(Ⅰ1、Ⅰ2、Ⅰ3)、一般防治区(Ⅲ1)(见表5-1)。

表5-1  桓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一览表

防治

分区 防治亚区

(代号) 面积

(km2) 地貌

类型 主要分布范围

重点

防治区 采空塌陷

(Ⅰ1) 6.2 平原 果里镇侯庄村、三龙村

地面沉降

(Ⅰ2、Ⅰ3) 33.7 平原 小清河马桥段

96.1 平原 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

一般

防治区 地面沉降

(Ⅲ1) 373.1 平原 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

1.采空塌陷重点防治区(I1)

重点防治区总面积约6.2km2,占全县总面积的1.2%,主要分布在桓台县果里镇侯庄村、三龙村,共有地质灾害点3处,受威胁人口近370人。防治措施主要是搬迁避让与工程治理相结合,矿山开采必须按要求留设保护矿柱,采用充填式开采。

2.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I2、I3)

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总面积约129.8km2,占全县总面积的25.5%,共有地质灾害2处,主要分布在小清河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地面沉降,监测及治理费用需投资1000余万元。防治措施主要是以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避免因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水位大幅下降而引起的地面沉降。

3.一般防治区(Ⅲ1)

一般防治区为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区域,总面积约为373.1km2,占全县总面积的73.30/0。区内地形平坦,诱发地质灾害的人类工程活动较弱。

(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工作部署

1.重点防治区

近期工作部署:重点开展侯庄村、三龙村及小清河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区域地质灾害的治理工作及基岩标建设。通过加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和预警预报水平;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培训工作,群测群防网络覆盖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健全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系统和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开展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

2013-2017年对侯庄村、三龙村东北角及东南角采空塌陷进行搬迁避让与地质灾害治理,小清河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地面沉降基岩标监测建设,预算投资2040万元。

中远期工作部署:加快小清河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地面沉降的监测与治理工作,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气象预警系统和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的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预报预警的精确度,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及时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作。

2018-2025年对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地质灾害监测、群测群防、地面沉降综合治理、环境恢复及信息系统建设,预算投资850万元。

2.一般防治区

近期工作部署: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体系、气象预警系统和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应急的网络体系。

中远期工作部署:健全并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地质灾害防治要与绿化、环保、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融为一体。











六、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

(一)地质灾害排查和治理工程勘查

开展全县地质灾害拉网排查,查明隐患情况,有针对性的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分地区、分领域的调查评价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性和危害程度,列出防范和治理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对拟采取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措施的地质灾害进行勘查,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形成条件、引发因素、灾害现状、发展趋势、稳定状态、易发程度、危险性质、影响对象、潜在经济损失等情况,为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和应急处置提供依据。

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小清河马桥段、田庄镇及县城等地面沉降地质灾害隐患区治理前需进行地质灾害工程勘查工作。

(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按照全面规划与重点防治相结合的原则,对严重威胁桓台县城镇、居民聚居区、国家公益性机构、交通干线、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安全,且无法进行安全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野外调查、工程勘查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对地质灾害防治区内的重要地质灾害点分期分批进行工程治理;对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实行:“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对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质灾害,则采用国家、地方和受威胁单位共同出资的方式进行治理;对采矿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矿山企业实施治理。

纳入桓台县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3处,其中近期(2013年-2017年)工程治理点3处,中远期(2018年-2025年)采空塌陷、地面沉降基岩标监测建设及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三)监测网络体系完善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的重点是群测群防。地质灾害易发区的镇(街道)、村庄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应当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时,要采取专业队伍与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干部一起调查的方式进行,每发现一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有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行政村指派专人按要求进行监测;对危害性较大的隐患点,则有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专业技术人员的协助下制定防灾预案,同时做好《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发放和向上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的上报工作;辖区内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有明确的防灾负责人和监测责任人,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本次规划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实行群专结合的监测。群专结合工作要对每个隐患点进行持续监测,直至该地质灾害点消除隐患为止。严格按照群专结合的工作要求,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日常监测工作由监测人员完成,并及时向监测责任人报告,监测数据由当地街道办事处收集,每个月向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送,遇紧急情况时随时上报。如在群测群防监测中发现隐患点出现异常情况,经专家讨论认定后可考虑将该点转化为专业监测或实施应急治理。

2.专业骨干监测网络建设

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因工程建设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监测。

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县、以站网式监测为骨干的立体监测网络。形成完善的地质灾害防灾预警指挥系统。

3.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络建设

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网络,全面掌握地质灾害发展动态,发挥预警网络的信息功能,最大限度降低地质灾害损失。

2017年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

(四)信息系统建设

主要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桓台县内地质灾害信息的采集,并委托有资质的地质灾害专业防治单位负责信息汇总和数据库的建设。

2017年底,完成主要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的骨架建设,建立基于GIS系统的地质灾害状况和地质灾害管理系统,初步建成全县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提供主要地质灾害历史和致灾隐患点的分布、规模、危险性等信息。

到2025年,建成完善的地质灾害空间数据库,使一般群众能通过互联网查询全县任何一个目的区的地质环境状况、地质灾害历史和致灾隐患点的分布、危险性等详细信息。力争实现对地质灾害数据库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处理及成果发布等全过程的有效管理与监控,提高处理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明确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镇(街道)、各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相关部门也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严格落实各项地质灾害防范措施,汛前组织开展排查,发现隐患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并将排查结果和防范责任、措施列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汛中,加强监测、巡查、预警、避让等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汛后,加强核查总结。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安排资金,保障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理、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的需要。

桓台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城乡建设部门及开发商对建筑施工而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及时进行防范和处置。

发展改革部门和规划部门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建设项目要按相关程序审核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水利部门要加强地下水开采及河道附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落实监测、巡查和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对国道、省道、铁路、桥梁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

市政部门对发现威胁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置警示标志,落实好监测、预警、防范工作,消除灾害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旅游部门和园林部门在游览时间、路线和景点选择上,要特别注意避让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做好在校师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校园内及附近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做好防范工作。

一旦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要根据《桓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体系

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保证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勘查和治理按防治规划实施。

(三)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投入机制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要列入县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同时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财政的支持。通过财政投入、社会赞助及有关专项资金等渠道,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采取必要的鼓励性政策及措施,多元化、多渠道地吸纳地质灾害防治经费。

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治理经费由责任单位承担。涉及受威胁人员搬迁的,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负责督促责任单位落实治理义务或搬迁费用。

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排相应的经费,用于保障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防范、治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实施。

相关部门也应列支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资金,开展必要的地质灾害防范和治理工作,确保相关领域人员、设备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依靠科技手段,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鼓励和支持地质灾害防治科学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先进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和方法,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充分利用科研单位与科研院校的技术力量,走“产、学、研”相结合的道路,组织科技公关,解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难题。

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加强科技创新和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提高综合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技含量、能力和水平。特别要做好致灾地质体的综合勘查、评价和评估,加强监测预报水平,提高灾害信息采集和快速处理水平,建立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灾害防治研究,提高应急救灾能力。

(五)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联动机制建设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实行“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灾责任机制和“政府统管、各部门分管相结合”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上述确定的责任分工,逐级、逐领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认真落实地质环境保护相关规章制度和措施

在完善现有防灾预案、灾害速报、险情巡查、汛情值班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的规范要求,推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技术规范及相关的技术标准体系,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制化、规范化。

在地质灾害的形成原因中,自然地质环境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是造成诸多地质灾害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让全民树立保护地质环境和防灾减灾的意识。

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部门提交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审查意见。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同时进行。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3.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各项制度

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要始终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建设用地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定,坚持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汛期值班制、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制和灾害速报制等。

4.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地质环境保护执法队伍建设,提高地质环境保护执法水平,加大地质环境保护与监管、检查的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巡查和违法查办力度。

(六)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宣传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群众性工作。目前,广大人民群众预防地质灾害意识普遍不强,防灾知识相对缺乏,因此,必须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利用多种宣传媒介、各种形式,深入系统地介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七)实施严格的追究责任制度

对引发地质灾害以及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存在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追究责任。





附表1 桓台县地质灾害(隐患区)基本情况一览表

编号

位置

经度

纬度

灾害类型

规模

威胁对象

HT001

果里镇侯庄村

1180807

365357

采空塌陷

小型

小区居民及过往车辆

HT002

果里镇三龙村东北角

1180923

365347

采空塌陷

小型

小区居民及过往车辆

HT003

果里镇三龙村东南角

1180939

365317

采空塌陷

小型

村东南角耕地

HT004

小清河马桥段

1175210

363332

地面沉降

小型

小区居民及过往车辆

HT005

田庄镇及县城等区域

1175857

365842

地面沉降

小型

小区居民及过往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