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议题解读】《桓台县2022年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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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21MB28583934/2022-540214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02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
一、议题背景
为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自然资发[2021] 166 号文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字 [2022]7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贯彻自然资发[2021] 166 号文件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鲁自然资字 [2022]77号)。
三、研究内容
根据以耕地“转出”确定耕地“转入”规模的要求,结合群众意愿,各镇街最终上报我县2022年“耕地转出”规模159亩,“耕地转进”规模526亩。
按照省厅规定,需要按照行政区划包括先创区部分一起上报审批。我县2022年实际管辖范围内落实“耕地转出”面积159亩,“耕地转进”面积526亩;2022年先创区范围内落实“耕地转出”面积39亩,“耕地转进”51亩。我县和先创区各自范围内目前均已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符合上报审批条件。
四、重要举措
(一)科学规划,确保实施。各镇街系统谋划本辖区设施农业项目、生态绿地建设占用耕地需求,在充分对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意见建议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明确现状园地、林地、设施农业用地等其他农用地转为耕地的规模、布局、工作时序和实施计划。
(二)合理控制耕地“进出平衡”规模和时序。对符合条件的设施农用地等其他农业用地,合理控制其占用耕地规模和时序,严格执行“先补后占”。积极宣传耕地保护政策,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农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引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查处力度,严控耕地不合理流出,确保我县耕地面积不减少。
五、解读人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