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钦功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多年来对我县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桓台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企业新上项目征地过程中地上附属物迁改费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在建议中提出的“企业新上项目征地应该是净地,地上附属物迁改费用不应该由企业承担”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在土地征收过程中, 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宗地内地面附着物包括电力、燃气线路迁改费用,由政府承担并组织实施,纳入土地征收成本,由县财政统一支付。
下一步,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最后,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