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王树山等十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特色农业发展用地给予政策支持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支持我县设施农业用地健康发展,保障合理用地需求,按照《山东省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相关科室和自然资源所对符合设施农业用地条件的村集体、农业合作社及养殖、种植大户,积极协助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科学引导合理选址布局和节约集约用地,尽量少占或不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耕地耕作层。2025年以来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23宗。同时对特色农业相关的其他用地在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与镇、村积极对接沟通,在符合上级规定的前提下给予充分考虑,例如《桓台县荆家镇东刘村村庄规划(2022-2035年)》已于2024年8月获县政府批复,规划中远期新增农业设施建设用地42亩,新增商业服务业用地32亩。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考虑代表建议,进一步简化规划和审批流程。同时指导各镇完善镇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充分考虑设施用地需求,合理安排设施用地布局,为特色农业用地提供空间规划支撑。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也恳请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继续予以关注和支持。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8日
(联系单位:桓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孙宁涛,联系电话:1506934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