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盘活我县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152001
建议人: 民盟桓台县基层委员会
主办单位: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3-05-19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民盟桓台县基层委员会:

提出的关于有效盘活我县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土地管理由过去的粗放式管理到精细化管理的转变过程中,不同程度的出现了闲置低效用地的情况。闲置低效土地形成原因复杂,处置难度大,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为全面提升我县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的紧张局面,增强土地资源支撑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闲置低效土地的盘活处置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批闲置低效土地得到充分盘活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土地要素支撑。

一、严格用地预审。县政府定期组织发改、工信、环保、应急、自然资源等部门对企业新上项目实施项目联审,从产业政策、项目选址、能耗、安全评价、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面进行项目联审,从源头上把好项目关口。鼓励引导企业新上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凡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积极盘活存量。对批而未供、闲置低效土地进行全面调查梳理,逐年度、逐批次、逐地块、逐项目进行了清查核实,建立台账和数据库,实行销号管理。同时部门之间加强协调、无缝衔接,不断加快供地节奏,我县近三年的供地率达到93.86%,位居全市前列。近年来,通过采取对低效用地限期开发、土地转让、依法收回、鼓励土地权利人和相关市场主体参与等措施,盘活利用低效用地1286.27亩。

三、加大奖惩考核。为加快推进闲置低效土地的盘活利用,县委把此项工作列为重点推进的的15项重点攻坚工作之一,定期进行通报,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加分事项纳入对乡镇的年度考核。

    四、做好批后监管。依托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开展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对到期未开、竣工的企业,及时下达开、竣工提醒通知书,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开发建设,防止新的低效利用土地产生。

    下一步,我县将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深入研究分析闲置低效空闲土地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从制度上查找短板弱项,在加快消化存量的同时,有效控制增量产生,着力构建有效防范和盘活闲置低效空闲土地的长效机制。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519

有效盘活我县闲置低效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