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为我县中小企业发展纾困解难建议的答复
县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
152024
建议人: 牛江廷委员
主办单位: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答复时间: 2023-06-13
  • 答复内容
  • 建议内容

牛江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为我县中小企业发展纾困解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企业土地续期问题,2019年5月5日,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出台的《淄博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办理出让土地续期有关问题的通知》淄自然资规【2019】4号,其中第四条规定:“对符合续期条件的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办理续期手续,办理方式可采取协议出让的方式。申请人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按照拟办理续期时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核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按通知要求到我局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续期手续。续期手续办理完毕,即可到不动产中心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下一步,我局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3613

进一步为我县中小企业发展纾困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