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云先 因保管不善,将鲁(2022)桓台县不动产权第005457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云先
2026年1月14日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