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2017年度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 ||
---|---|---|---|
索引号: | 11370321MB28583934/2018-14588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4-05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国土资源局 |
淄博市2017年度国土资源
管理形势分析报告
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是国家经济形势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和调控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按照省厅《关于全面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分析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市2017年全年国土资源管理情况进行了深入研究分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资源管理
(一)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我市土地总面积596492.00公顷。农用地面积为416197.93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69.77%,其中耕地面积为208681.23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50.14%;园地面积为58513.19公顷,占农用地总面积的14.06%;林地面积为104047.74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25.00%;其他农用地44955.77公顷,占农用地面积的10.80%。建设用地面积为121863.95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0.4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为102428.49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84.10%,交通运输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17404.06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4.28%,其他建设用地面积为2031.40公顷,占建设用地面积的1.67%。其他土地面积为58430.12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8%,其中水域面积为9689.0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16.58%,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8741.11公顷,其他土地面积的83.42%。
(二)土地规划计划执行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全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自去年7月份我市启动全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来,目前,桓台县空间规划成果已经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其他区县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编制工作也已基本完成,形成了规划文本、说明、图件等一系列成果,围绕建设和非建设、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两条主线,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线和“城镇村建设空间、其他建设空间、基本农田保护空间、基本农田整备空间、一般农用地空间、林业发展空间、农林用地整备空间、水域”等八类国土空间,构建起保护“二基一水一条线”和开发“两界一区五张网”的基本空间格局,为引领指导各部门专项规划协调融合提供了科学可行的方案。
二是圆满完成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6月份国土资源部批复了市级规划调整完善后的主要指标,7月份市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率先通过省厅审查并得到高度评价,现已完成备案;9月初,8个区县(含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和78个镇(街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在全省率先批复实施。通过本次调整完善,我市耕地保有量减少了1.8万亩,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15.08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减少28.67万亩,各项指标位于全省前列,既满足了近期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也为我市远期发展至2030年预留了空间。
三是规范做好预审工作。为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2017年市重大项目用地需求,根据省厅《关于严格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意见》(鲁国土资发〔2013〕116号)要求,目前指导高青县为小清河复航工程(淄博段)项目预审编制了规划修改方案,涉及地块总面积252.7654公顷。同时,小清河复航工程(淄博段)项目、S229沂邳线沂源芝芳至张良段改建工程、管仲(淄博南)500kv输变电工程预审材料已通过省厅批准,并为52个项目出具了预审意见。
四是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执行情况。为确保年度计划尽快落实到位,我局以保障省市重点项目、教育大班额、保障房、农村建房和基础民生设施用地为重点,按照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3月份和6月份分两批通过“预支指标”的方式将年度计划分配给区县,落实到具体项目,加快了年度计划执行进度,并努力提高了年内供地率。截至目前,省厅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已全部执行完毕。
(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截至目前,淄博市共计供应土地面积1055.8892公顷,其中:1、划拨供地情况:划拨供地共计136宗,面积314.6926公顷。2、协议出让供地情况:协议出让宗地100宗,面积45.5419公顷。3、招拍挂供应出让情况。①总量:2017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宗地共计203宗、面积695.654729公顷(合10434.82亩)、成交额104.6137亿元及政府收益82.30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98%、40.98%、117.98%、151.07%。其中,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实施出让宗地87宗、面积374.663232公顷(合5619.95亩)、成交额76.0836亿元、政府收益59.634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54%、21.38%、176.67%、264.07%。各分(县)局实施出让宗地116宗、面积320.991497公顷(4814.87亩)、成交额28.5301亿元、政府收益22.667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43%、73.7439.31%、38.22%.②结构:2017年共出让商业、房地产类用地117宗,面积317.713422公顷,成交额89.98亿元,政府收益75.4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69%、71.96%、339.36%、360.06%,分别占总量的57.64%、45.67%、86.01%、91.67%;工业用地81宗,面积368.0747公顷,成交额14.177亿元,政府收益6.787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9%、35.41%、38.85%、45.35%,分别占总量的40.71%、52.9%、13.56%、30.03%。其他用地5宗,面积9.8666公顷(合147.78亩),成交额0.4610亿元,政府收益0.0611亿元,分别占总量的1.66%、1.42%、0.44%、0.7%。③价格:商业住宅类用地的成交单价为191.68万元/亩,同比增长58.36%;工业类用地成交单价为25.68万元/亩,同比增长2.56%。④流标:2017年第三季度共流标36宗。⑤矿业权:2017年我市临淄区采矿权招拍挂出宗地2宗、面积2.42平方公里,成交价35690万元。
2017淄博市招拍挂土地市场总体相对平稳,招拍挂出让的宗地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98%,面积上涨40.98%,土地成交额上涨117.98%,政府纯收益上涨151.07%,2017年成交的宗地面积上涨明显,土地成交额和政府纯收益大幅上涨,主要受市级区域内工业用途成交量减少,住宅用途成交量增加的影响。2017年前淄博市工业用地宗地数、面积在各用途中占比较高,成交额和土地收益在各用途中占比较低;住宅、商业、商住、工业用途土地成交额和土地收益依次降低,用途结构相对合理。从土地来源分析,增量土地的出让宗地数、面积、成交额、政府收益均高于存量地。一方面对于政府来说,增量用地成本低、政府收益高;另一方面对潜在拿地意向单位来说,增量土地权属纠纷少,一般无地上附着物,交地快,因此双方都更倾向于增量土地出让。2017年全市商业住宅类用地的平均成交单价为191.68万元/亩,同比上涨58.36%,商业住宅类用地平均价格在连续两年之后迎来高涨;工业类用地平均成交单价为25.68万元/亩,同比上涨2.56%,连续三年出现涨幅情况。
(四)耕地保护工作情况
2017年全年,市域内依法批准建设占用耕地556.1639公顷,对应补充耕地556.1639公顷,其中,报批用地时“先补后占”占比100%;以边补边占或承诺方式落实占补平衡占比0%,涉及建设用地项目0个、占用耕地0万亩,对应补充耕地0万亩,涉及土地整治项目0个。
(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1、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为切实做好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矿废弃地复垦等项目的管理工作,摸清全市项目实施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全面推动完成到期、预期项目,于3月中旬至4月中旬,对各区(县)正在实施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工作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工作意见及建议等方式,对项目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深入细致地了解和探讨,形成了《关于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截至目前,全市开展增减挂钩挂钩试点项目83个(含临淄区、高青县综合整治项目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项目区),已完成复垦33个。
一是完成了淄博市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通过收集“十二五”时期淄博市立项实施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占补平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完成情况,各县区“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项目的绩效评估报告及相关附表等相关资料,在对各区县进行工作调研、调查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成果汇总,编制了《淄博市“十二五”时期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绩效评估工作报告》并上报省土地整治中心。
二是开展了“空心村”整治情况调研。根据省鲁土整发[2017]2号文件通知精神,对全市区域内的空心村闲置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完成了数据采集工作,并形成《淄博市空心村综合整治技术报告》,已上报省土地整治中心。
三是组织有关挂钩、工矿项目审查和验收工作。一是对全市正在实施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14个项目区复垦的耕地进行了验收,验收复垦农用地面积1571.22亩,其中复垦耕地面积1540.38公顷。二是受理了高青县《关于申报高青县2015年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项目实施规划的请示》,组织市局规划科等有关科室对高青县东干排等5个项目区《实施规划》进行了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淄国土资字【2017】75号)下发。三是组织市局有关科室和市农业局相关人员对桓台县索镇刘家、高青县东安排等6个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区复垦的耕地进行了验收,复垦农用地面积1966.40亩,其中复垦耕地1247.46亩。
四是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临淄区、桓台县、文昌湖区等3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评审全部完成。至此,我市5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农用地整治部分)各项工作全部完成,累计实现新增耕地9933亩。
五是结合《淄博市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实施规划》(2014-2017年),通知各区县局进行调查摸底,抓好规划剩余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的落实工作。
六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督导检查。为切实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72号文件)文件精神,于8月11日组织召开了落实市改革文件落地见效情况督查部署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深入落实鲁政办字〔2016〕7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淄土整办字〔2017〕6号)、《关于落实市局改革文件落地见效情况督查部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对通知部署的工作完成落实情况进行了工作调度,对政策的出台、项目的开展、领导挂包等情况,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同时,为加快全市各类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进度,9月11 日至9月18 日,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由党委委员、调研员郭刚和副调研员张淑文带队,分两组对全市11个区县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查找存在问题,推动了全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开展。
七是及时做好增减挂钩与黄河滩区迁建的结合文章。联合市发改、市扶贫办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运用好增减挂钩政策支持脱贫攻坚和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淄国土资发【2017】6号),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范围内,逐步修定完善好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合理确定土地综合整治的目标任务,积极做好与扶贫开发、黄河滩区迁建、采空区迁建、空心村改造、美丽乡村建设的衔接。同时,正在拟定相关政策,积极向外地市购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以缓解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和占补平衡压力。
2、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不够重视,资金注入力度欠缺。增减挂钩工作涉及面广,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一方面,部分区(县)政府和有关部门不能正确认识增减挂钩工作重要性,挂钩工作没有与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资金投入不足,影响项目推进,只追求新增用地指标,忽略存量建设用地指标挖潜;另一方面,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搬迁的积极性不高,从政府角度来讲,缺乏必要的措施和正确的引导。
二是缺乏有效协调机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主导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不健全,整合资源,部门联动的合力不足,大局意识不强,片面认为挂钩工作是国土部门业务工作。同时,由于项目区的实施时间跨度长,若遇领导班子成员调整,责任人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了整个项目区实施计划的正常进行。
3、2018年工作打算。
积极推进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工作,积极和省厅联系落实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结余指标异地交易。
(六)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按照“管住总量、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努力探索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争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市工作。按照国土部和省厅要求,在我市被评为模范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持续深入的开展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省级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已获评模范市的复核工作和国家级、省级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区)评选推荐工作。以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机制,进一步健全政策制度和激励措施,营造良好的节约集约用地社会氛围,构建国土资源依法合理和节约集约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是做好存量用地盘活利用工作。深入内涵挖潜存量土地,严格落实结构调整政策,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规划要求,实现“腾笼换鸟”。加大企业低效用地的处置力度,在前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对低效用地通过自主改造、依法转让、兼并重组、协商共建、协议置换、限期开发、协商收回等方式,实现土地的高效利用。逐步将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现状纳入日常监管体系,建立起有效遏制工业用地低效利用的常态化监管和处置机制。
三是空闲土地核查工作。根据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省国土资源厅核实城镇空闲土地情况工作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全市城镇空闲土地核查工作。两次下达我市共计1156宗疑似空闲土地,面积68679.8亩全部认定通过空闲土地核查上报系统。济南督察局认定我市空闲土地共计971宗,面积56134.22亩,其中已批空闲537宗,面积34239.24亩;已供空闲116宗,面积4696.04亩;存量空闲318宗,面积17198.94亩。空闲土地核查处置工作的原则是“以用为先、依法进行、分类处理、节约集约”,截至目前我市目前共计盘活空闲土地270宗,面积18800.62亩,盘活比例33.49%。
四是开展开发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省厅相关要求,我市2017年度国家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成果已经上报省厅通过验收。目前要求各区县积极做好评价成果更新工作,通过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提高开发区土地使用效率,为开发区评优、扩区、升级提供科学依据。
五是开展全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工作。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文件要求,从2014年开始到2018年,利用5年的时间,通过系统的基础调查和评价,掌握全市的建设用地利用状况、集约利用程度、潜力规模与空间分布及变化趋势。目前,2016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已经通过省厅验收,2017年区域更新评价成果已经上报省厅通过验收。
(七)土地市场建设和运行情况
土地及矿业权市场建设重点是继续完善网上交易。根据鲁政办字(2014)120号《关于全面推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的通知》对网上交易工作的新要求,起草并报请市政府颁发《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的通知》。进一步制定规范完善的网上交易相关的规定和细则,出台相应的意见或规定。对现有网上交易软件程序修订升级,并加强网上交易工作人员知识培训,为网上交易咨询做好业务指导。
二、矿产资源管理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一是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情况。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资源税从价计征后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不再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省、市发证的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由市局收取;区县发证的采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由分县局收取。市局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2453.26万元;临淄分局收取35670万元,淄川分局收取778.56万元。全市合计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38901.82万元。
二是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完善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每年至少联合开展一次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今年与市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两次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中,累计立案查处非法开采案件43件,移送公安机关6起,查扣设备134台,罚没款55万余元。通过持续开展专项行动,有力的维护了关停治理成果,使全市矿业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三是矿业投资及生产情况。全市矿业投资18142.90万元,其中铁矿7328.9万元、煤矿5902万元、石灰石1800万元、耐火粘土等3112万元。全市煤矿产量16.47万吨、铁矿436.21万吨、耐火粘土39.41万吨、石灰石1800万吨。
四是矿产品市场。铁矿石和铁精粉价格有一定幅度的波动,金岭矿业各季度铁精粉平均价格(干基含税价)分别约为808.33元/吨、600元/吨、686.67元/吨、690元/吨;金鼎矿业各季度铁矿石平均价格(不含税)分别约为320元/吨、293元/吨、232.77元/吨、213.1元/吨。铁矿石主要销往莱钢集团、河北邯郸钢铁集团、南金集团和金岭矿业。原煤价格淄川区平均470元/吨至500元/吨,沂源县471元/吨,主要销往附近电厂及水泥厂。耐火粘土价格165至200元/吨,主要销往本地建材企业和市内耐火材料厂。石灰石30至42元/吨,主要销往建筑工地、水泥厂、钢厂。
五是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全市开发利用矿产12种,矿山企业70家,其中固体矿山53家,矿泉水10家,地热 7家。固体矿山中煤矿4家,铁矿24家,耐火粘土10家,饰面用花岗岩3家,石灰岩9家,砖瓦粘土3家。临淄分局在淄博市国土资源交易网上以挂牌方式出让2个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目前正在办理采矿权新立手续。
(二)存在问题
一是受矿山企业整合扩能影响,大部分地下矿山处于停产状态,铁矿仅7处生产,煤矿2处生产,耐火粘土4处生产。矿产品价格虽有较大幅度回升,但仍有部分煤、铁矿山开采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二是露天矿山关闭后,打击非法采矿的压力加大,需要对2015年关闭的石灰石矿山和其他私采乱挖易反复区域进行持续的执法巡查。
(三)工作建议
一是建议继续进行矿产资源整合,坚持规模化、规范化、节约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二是对部分开采手段落后的小矿逐步提高门槛,促使其与优势企业整合,实现规模开发、统一管理,以防止资源浪费。
(二)探矿权采矿权投放、矿产资源储量情况
一是探矿权投放。截至目前,淄博市共有探矿权11个,其中按发证权限分:部发证2个、省发证9个;按矿种分:铁矿6个,金矿2个,煤、多金属、方解石矿各1个;按分布区域分:博山区2个,临淄区3个,桓台县1个,沂源县5个。2017年全年注销1处探矿权,未投放新的探矿权。
二是矿产资源储量变化。除矿山正常生产引起矿山保有储量正常减少外,未因勘探发生较大变化。
三是地质调查项目进展。桓台县地热资源预可行性勘查项目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
三、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一是加快推进智慧淄博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项目。3月份,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和市国土、规划、建设、财政等部门领导组成的的智慧淄博建设领导小组,总体统筹协调云平台项目建设。3月11日,《智慧淄博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项目设计书》在济南通过省厅组织专家组评审。9月8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在我市召开了《智慧淄博时空大数据与云平台建设试点项目设计书》评审会,项目设计书顺利通过评审。目前,已完成时空大数据与监理招标工作,数据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时空信息云平台招标工作已经完成。
二是扎实做好测量标志管护工作。按照省厅《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测量标志管护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市局召开专题会议并印发通知进行部署,建立区县局全面自查、市局委托淄博国土调查测绘院巡查、市局组织抽查的监管模式,对全部标志两年全部覆盖一遍。今年,市局申请财政经费17万元,委托淄博国土调查测绘院对162个测量标志点进行巡查维护,尤其针对易损易坏区域的测量标志,要求统一埋设警示标志,并将巡查结果对各区县通报,作为年底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大测量标志保护宣传力度,依托淄博电视台“国土之窗”栏目,以“测量标志管护”为主题,精心组织录制专题片,在淄博电视台多档节目中播出,介绍了测量标志相关知识,普及了测量标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了我市测量标志管护工作现状,为提高社会公众对测量标志管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力度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全力抓好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全市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淄国土资字[2017]178号),制定了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各个时间节点工作内容,并于7月13日召开了全市测绘管理工作会议,专门就新《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了部署。活动期间,市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宣传专栏,制作了电视专题片,还举办了“保安全、严监管、强服务、促发展”主题图片展,各区县和部分测绘资质单位也积极利用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本次学习宣传活动,全市累计悬挂宣传横幅130条,制作展示展板50块,印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发送公益短信2000余条,播放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展示宣传视频110场次,播放、刊登宣传口号200余条,电视宣传片120分钟,召开座谈会10余次。
四是全面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服务工作。7月份,市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测绘资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将测绘资质监督检查、成果质量检查、保密检查合并开展,并于11月集中一周时间协同省质检站对6家资质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7月份,组织我市8家乙级单位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资质续期换证工作。8月份,一是印发了《淄博市2017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评估内容及标准》,对各区县一年来各项工作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作为年底对区县考核的重要依据,提高了各级测绘管理部门工作积极性。二是为提升测绘管理服务水平,向测绘资质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征求意见,共收到服务对象提出的意见建议60余条,对提升服务质量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三是与省质检站完成了我市4家乙级资质单位、6家丙丁资质单位的成果质量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完成新单位注册、资质申请、信息变更、补充修改数据和业务范围变更等共计139件,受理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事项23件。
五是积极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9月5日,山东省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和地图市场监管协调指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市及时充实调整了原有的协调指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整后的协调指导小组由孙中华局长任组长,16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小组成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工作,督促各市、各有关部门专项行动和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督办“问题地图”重大案件,推动地图监管长效工作机制健全完善。9月15日,市协调指导小组对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印发了《关于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的通知》,明确了责任,提出了要求。市局也专门在国土系统内部印发了《淄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加快开展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工作的通知》,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全面部署。9月29日,召开了全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调度会议,调度、推进全市全覆盖排查整治“问题地图”专项行动,部署迎接省级巡查督导准备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共抽查地图产品21种,跟踪检查相关网站179个,各区县对辖区内展览(展会)、博物馆、图书馆、新华书店和书刊市场等检查137次,市局联合张店区分局和有关成员单位对市图书馆、博物馆等6个单位进行了联合检查。10月16日 -17日,省厅第六巡查组对淄博市开展了专项行动巡查工作,并于 10月16日 、17日对我市张店区、桓台县开展了专项行动巡查工作,通过检查,巡查组从组织动员部署、开展自查排查工作、开展巡查抽查工作、组织整改处置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12月份,根据省厅工作安排,部署开展了“问题地图”回头看行动。
六是及时开展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按照9月7日《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山东省国家安全厅关于开展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淄博市国家安全局,成立《淄博市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办公室》,10月2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好各项检查工作。
七是全面部署国土资源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使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通知》要求,2008 年 7 月 1日起启用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上报或受理各类报件时,只接受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数据材料。为全面部署落实好此项工作,10月20日、26日,分别召开了市局局属各单位、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各区县测绘科长参加的工作部署会。明确了目标、任务、分工及时间节点。印发了通知,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方案。并按省厅要求,及时进行调度、汇总、上报。
八是认真做好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工作。一是制定了科室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二是向分县局和测绘资质单位发出征求意见函;三是做出公开服务承诺;四是做好市督导组督导检查准备工作,并根据督导组反馈意见进行了完善材料、明确节点、制定措施等工作。同时,在市局门户网站,开通了“百个科室社会评议”专题,方便大家监督,并做好测绘业务宣传。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淄直主题活动办〔2017〕7号)要求,我们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梳理提报了《百个科室社会评议“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
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
今年1-12月份,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04起,涉及土地面积92.54公顷(合1388.1亩),其中耕地35.29公顷(合529.35亩),其中本年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58起,面积57.76公顷(合866.4亩),其中耕地27.19公顷(407.85亩);历年隐漏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46起,面积34.78公顷(合521.7亩),其中耕地8.1公顷(合121.5亩)。所有案件立案201起,3起非立案拆除;共拆除构建物8.95百平方米,共没收构建物449.35百平方米,收回土地0.07公顷,收回耕地0.07公顷,收缴罚没款293.23万元,提出党纪处分建议4人。
(二)面临的形势
通过开展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全天候遥感监测等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党委、政府依法管地用地的意识明显增强,土地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加大,土地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但依然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2017年全天候卫片违法图斑中涉及省、市级政府重点民生项目多,图斑量多、占地面积大,特别是占用耕地率较高。二是从2017年度发生违法用地拆除整改情况看,因今年涉及村级“两委”换届,镇办和村委负责人考虑基层的稳定,个别的镇和村在拆除时有畏难情绪,力度不够,进展较为缓慢。
(三)下一步措施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严格落实巡查、报告制度,确保日常巡查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新得到违法用地发生。
二是进一步深化对违法用地的整改措施。加大督导和挂牌力度,对违法用地整改不力、效果不好、违法严重的地方,进行挂牌督办和公开曝光,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落实,结合执法监察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政府主体责任和各相关部门(单位)共同责任的落实情况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党委政府共同责任机制考核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形成“党政同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严格问责”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五、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我市严格规范征地工作程序,不断完善征地补偿安置机制,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征地程序。在征地工作中,严格执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规范土地征收程序,把好征地公告、附着物清点、补偿标准、补偿费到位和廉洁征地“五关”,保证了征地工作的规范运行。将征地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政府信息平台、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给被征地农民以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到公开、公正、透明,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执行征地标准,适时做出调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7]76号)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发[2017]1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制定工作。通过广泛调研、科学测算、公开听证,形成了我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更新成果。调整更新成果已经省国土资源厅和省财政厅正式批复,于2017年11月17日正式实施。补偿标准调整后,分为房屋、围墙、温室大棚、桥涵、水池、水井、地面、青苗等23大类73小项,基本涵盖了征地涉及的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种类。调整后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较2014年标准上调幅度为39.48%。与其他地市现行标准对比,多数标准与相邻地区持平或相近,个别类别略高。与社会经济状况对比,2014年-2016年淄博市GDP增长率分别为7.40%、7.10%、7.70%;2014年-2016年全年居民消费价格增长率分别为1.60%、1.10%、2.30%。本轮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最高上浮233.33%(如胸径大于50cm乔木平均价格由90元调至300元),一般集中在5-30%之间,部分标准未作调整,总体高于GDP增长率和居民消费价格增长率,较好地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三是严格把关,做好用地报批审核工作。在建设用地批次报件和项目用地征收报批过程中,严格征地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补偿到位,健全防控机制,认真负责地审查征地补偿费到位和征地程序履行情况,并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对经营性用地征地补偿费到位情况及两公告执行情况进行审核。通过我们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中征地程序不严谨,补偿标准不合规,安置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得到了纠正,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单位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和谐征地拆迁。自2014年2月1日在全市推行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以来,全市各类建设项目涉及征收集体土地的,在建设用地报批前必须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未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征地项目,不得申报建设用地。对群众争议较大的征地项目,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群众采取听证和论证的方式收集意见,为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风险预测资料。对存在较大矛盾和稳定隐患,经评估暂缓或暂不实施的,应及时研究措施,化解矛盾消除隐患,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亟须实施但又容易引发矛盾的征地项目,提前制订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办法的实施,有力维护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五是加强监督检查,规范征地补偿安置资金运作。土地批准征收后,依据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补偿安置费用。根据“镇管村用”的原则,设立财政专户,专人负责,统一存储,并按各村(居)分列明细账目,实行独立核算,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切实保障了资金安全运行。今年以来,按照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全域督察整改意见要求,各区县对2014-2015年度征地补偿费拨付不到位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整改,我市的征地补偿到位率达到了100%。
六是做好征地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接访、答访、处理工作,认真做好征地信访及补偿纠纷的调处工作。所有信访案件,均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办理完结。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进一步规范征地工作程序,切实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区县征地补偿存在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现象。这些征地项目虽然未实际征收,仍由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耕种,但未能在批准征收土地后三个月之内及时足额拨付。
二是征地补偿政策的滞后,造成了征地难的现状。现行土地补偿标准仍然偏低。区片综合地价虽经调整,但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仍较低,被征地村要求的补偿标准往往超过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征地协议难以实质履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巩固整改落实工作成果,杜绝违法违规问题再次发生。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监督检查,健全征地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依法规范征收。加强与法院在征收拆迁工作中的沟通协作,共同协作研究解决征收拆迁工作中的问题,为畅通司法渠道奠定基础。
六、地质灾害防治情况
(一)地质灾害点情况
根据1:5万地质灾害调查和2017年汛前排查统计,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4处,其中崩塌86处,滑坡25处,泥石流3处,采空塌陷40处。依据我市地质灾害调查研究情况,确定了14处地质灾害点为2017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它们主要分布在淄川区6个、博山区3个、周村区2个、沂源县2个、桓台县1个。
(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情况
1、全市各区县共组织各种应急演练 4次,演练人数291人。2、各级共组织地灾科普知识宣传10次, 2556 人。3、区县组织专业培训4次,184人。4、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9次,发送预警短信2817余条。5、市局组织汛前巡查2次,汛中1次。各区县共组织巡查65次,确保各自辖区内所有隐患点至少巡查两次以上。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我市共有地质灾害治理和搬迁避让项目11个,其进展情况如下:
1、通过省厅验收并下达验收批文的7个建设项目。沂源县燕崖镇杏花村搬迁避让项目、沂源县西里镇唐庄村隽家峪搬迁避让项目、淄川区太河镇中心学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淄川区太河镇石安峪村泥石流治理项目、博山区饮马村采空区塌陷治理项目、博山区八陡镇苏家沟村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博山区万顺御花园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
2、 通过省厅验收未下达验收批文的1个建设项目。沂源县璞邱四村泥石流治理项目。
3、治理变更为搬迁避让的1个建设项目。博山区城东街道珑山社区采空塌陷治理项目,已通过省厅验收并下达了验收批文。
4、市里2个切块资金建设项目。临淄区齐陵街道办马莲台景区马莲台山庄不稳定边坡治理项目、淄川区太河镇桐古坪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已通过终验。
(四)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情况
目前我市已建成高标准“十有县”3个,分别是淄川区、临淄区、博山区。2017年又完成了沂源县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工作,正在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上公示。
(五)省级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情况
1、淄博市博山镇五福峪泥石流隐患点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一是依托技术支撑单位对该隐患点进行了检查;二是博山区政府与博山镇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设立了警示标志,禁止在山沟出口处修筑建筑物;三是建立了监测预报系统,指定镇、村联络员定期进行巡查;四是在山上植树造林,保护植被。
2、淄博市淄川区太河镇上端士村东南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一是设立了警示牌标志,严禁在滑坡体前沿开挖边坡,同时在后壁上部开挖了排水沟分流雨水,对排水沟进行了硬化处理;二是对滑坡体前沿修建了挡土墙,并留设排水孔;三、汛期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和预警。
七、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情况
根据今年的国土资源新形势,聚焦“一个定位、三个着力”,为推进“四位一体、组群统筹、全域融合”城市工作思路和建设现代化组群式大城市奋斗目标,相继展开了基层法治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土地承载力研究、三项制度试点等专题性政策性调研,形成了一批数据详实、论点新颖、建议笃实的调研文章。具体工作中,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利用,基本做到了重大工作部署,前期先行展开调研,利用调研成果促进工作开展的模式,先后形成了《抓基层强基础深入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实施方案》、矿山治理修复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市政府还组织全市土地综合整治现场会等示范性强的专项会议,有力地促进了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升了我市国土资源工作的管理水平。同时,适应当前国土资源管理形势变化和法治国土建设的需求,对国土资源法规政策的解读进行梳理,编撰成《国土资源依法行政法规政策知识问答》,为全市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了遵循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