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标题: 关于《关于印发桓台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21MB28583934/2021-51511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5-20 发布机构: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关于印发桓台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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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优化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和空间布局,切实保障我各项建设用地供应,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县出台了《关于印发桓台县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做以下解读:

一、《通知》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决策部署,自然资源部专门组织召开会议,部署落实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工作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1〕22号),对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做了部署和安排。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编制了《通知》。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以优化城市用地结构,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为目标,通过科学供地,促进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持续优存量、扩增量,加快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有保有压原则、城乡统筹原则和从严从紧原则。

第二部分为计划指标。一是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21年桓台县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总量174.3738公顷,其中:商服用地4.866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99.9435公顷;住宅用地24.9776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24.0032公顷,其他住宅用地0.974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1.391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3.1942公顷。

二是供应布局。县城中心城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14.45%;桓台经济开发区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24.93%;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26.59%;马桥化工产业园土地供应量占全年土地供应总量的34.03%。

县城中心城区范围划分为:索镇淄东铁路以西、耿焦路以南、大寨沟以北区域,唐山镇东猪龙河以东区域,唐山镇耿焦路以南区域。

桓台经济开发区范围划分为:索镇淄东铁路以东区域,果里镇。

东岳氟硅材料产业园范围划分为:唐山镇东猪龙河以西区域,田庄镇,新城镇,荆家镇滨博高速公路以东区域。

马桥化工产业园范围划分为:马桥镇,荆家镇滨博高速公路以西区域。

马踏湖生态保护区范围划分为:起凤镇,唐山镇耿焦路以北区域,索镇淄东铁路以西、耿焦路以北区域。

第三部分为政策导向。《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等方面对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做了要求。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主要是从切实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提高政府对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能力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计划实施联动机制;严格供应计划执行,实施精细化管理;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等方面保证供应计划有效实施。

三、《通知》出台的意义

一是加强协同配合。发改、工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生态环境、交通、文旅、教育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优化审批服务。

二是严格供应计划执行。严格执行供应计划,建立供应计划供应台帐,明确具体供地时序,提前准备统筹推进供地土壤污染调查、文物影响评估等工作。实施国有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管理,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上市规模、结构、时序,确保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执行率达到100%。

三是建立计划执行监督和奖惩制度。加强土地用途管制,加大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力度。建立用地公示制度,方便社会监督,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及时落实到位,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桓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