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议题解读:关于全县2021-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1-52119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1-27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议题解读:关于全县2021-2022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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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议题背景

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国家、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20212022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及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部署

二、决策依据

《桓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

三、研究内容

1.科学编制应急减排清单。及时制定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核算应急减排基数和各级别预警条件下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清单的应急减排比例,确保满足应急减排要求,实现预期应急减排效果。充分利用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源清单编制成果,各镇(街道)要对重点涉气工业企业进行逐一排查,确保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全部纳入应急减排清单,非重点行业但属于主要涉气企业的,也要一并纳入清单管理,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干洗店、汽修厂、餐饮店等涉民生的生活源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

2.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为保障正常民生需求和社会运行,引导企业自觉提高治理和管理水平,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环保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禁止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停产企业恢复生产,禁止点炉点火增加大气污染物排放。

3.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当组织制定“一厂一策”企业减排操作方案,载明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并据此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明确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和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对生产工序简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实施全厂停产、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的工业企业,可只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公示牌”。原则上,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应以停止排放污染物的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为主;对生产工序不可中断,通过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产负荷等措施减排的企业,需要安装废气自动监控设施和分布式控制系统,并能够提供一年以上的数据记录。避免对非涉气工序、生产设施采取停限产措施,确保应急管控措施精准到位,降低对企业正当生产经营的影响。

四、重要举措

继续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下更大力气,以重污染天气应对为抓手,用更多主动减排来抵消不利气象条件带来的负面影响,考虑将超标次数较多、用电反升次数较多的企业纳入重点管控名单,提高应急响应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期间,县级成立督导检查组,对各镇(街道)、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企业、各单位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镇(街道)负责对本辖区落实应急措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预案、专项实施方案和各自职责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加强执法队伍监管能力提升,对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从严顶格处罚,确保应急减排的落实效果。

五、解读人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六、列席人员名单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

七、出台的相关文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