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单位职能及执法岗位信息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2-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12-13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单位职能及执法岗位信息

发布日期: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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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辖区内重点区域、流域以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减排目标,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在授权范围内,承担部分生态环境保护许可具体工作。

(二)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组织实施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辖区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编制并实施县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负责提出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方向和财政资金安排建议。

(三)负责辖区内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重金属、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生态保护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辖区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监督检查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负责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辖区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核安全和辐射安全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辖区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响应工作负责辖区内辐射环境监测和重点辐射源的监督性监测监督管理辖区内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

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配合落实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等工作

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的组织实施按照规定配合建设管理辖区内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配合做好生态环境系统业务信息化相关工作 要求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环境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配合开展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公开辖区生态环境信息,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

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推行清洁生产,参与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辖区内对外合作交流工作。

(九)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落实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制度和政策,研究提出低碳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辖区内碳排放权交易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落实属地执法责任。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的贯彻落实,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有关要求。

(十一)承担县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完成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执法岗位信息

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科

(一)承担授权范围内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组织协调,负责辖区内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工作。

(二)完成市局行政许可科、市局总量控制科交办的相关工作。

8211822

大气环境科

(一)负责辖区内大气、噪声、光、恶臭、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承担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及清洁生产等工作。
(二)完成市局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交办的相关工作。

8182219

水与土壤环境科

(一)负责辖区内地表水、地下水、水源地、土壤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二)承担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
(三)完成市局水生态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交办的相关工作。

8186219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

(一)负责辖区内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完成市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交办的相关工作。

8186209

环境监察大队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所管辖区域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参与处理。

(二)依据主管环境保护部门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负责所管辖区域内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

(四)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五)负责全县网格化监管工作的调度和考核工作。

(六)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8185251

环境监测站

(一)负责对本县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监测,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监测,编报环境监测月报、年报和年鉴,定期向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报送监测结果。

(二)开展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工作,对环境各要素(空气、水、声等)进行监测,及时准确、科学系统地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

(三)参加县内应急事件、污染事件的监测、调查,为环境污染纠纷仲裁等提供监测数据。

(四)负责排污单位治理设施监督监测。

(五)负责环境监测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储存工作。

(六)负责县局领导和上级环保部门安排的其他监测任务。

8187564

环境监控中心

(一)负责在线监测设备运行管理、质量控制。

(二)负责环境监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报送。

(三)完成市质控中心交办的相关工作。

8220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