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br/>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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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18-139059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8-03-09 | 发布机构: | 桓台县环境保护局 |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按照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通知要求,全县于2018年3月9日9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018年3月10日0时0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镇办第一时间将应急指令书面通知到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落实网格员应急驻厂制度,对重点大气排放企业进行实时监控。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废气排放企业提高治污设施运行效率,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凡出现小时超标排放的依法责令整改。铸造行业熔铸工序实施停产。陶瓷、耐火等行业(电炉除外)限产5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或企业实际用电量计。PVC 手套行业限产20%,以停产生产线数量计。玻璃行业限产或限排10%,以用电量或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计。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全县加强施工扬尘、交通扬尘和堆场扬尘等污染源的规范化管理,停止所有石材加工作业环节。道路保洁适当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易起扬尘物质禁止运输作业。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建成区划定重型柴油车禁限行区域,严格执行相关禁限行规定。建成区内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重点用车企业实施错峰运输,每日进出厂区重型车辆减少50%以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以车辆数量计。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下午15:00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htxhjyj@126.com,直至预警解除。
桓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桓台县环境保护局代)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