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桓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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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5-550782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3-07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了《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制定了《桓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适用于桓台县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工作。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重污染天气是大气污染物排放、气象条件和二次转化综合作用的结果,影响人们正常生活,危害人体健康。依法实施重污染
天气应急减排,是预防和缓解重污染天气影响、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必要措施。
2024年12月28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淄政办字〔2024〕59号),明确对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有关规定积极应对。按照国家、省、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部署,我县结合本地污染物排放特征和重污染天气实际,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共十章。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工作原则、适用范围及预案体系。第二章为责任单位及职责,明确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有关责任单位职责分工。第三章为预警预报,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个等级,对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监测预报、预警发布、联防联控、预警解除与调整等作出相关规定。第四章为应急响应,明确应急响应分级、修订减排清单、应急响应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总体减排要求、应急响应终止、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等内容。第五章为信息发布,明确应急预案发布和预警信息发布等内容。第六章为应急演练,明确演练的有关要求。第七章为保障措施,明确经费保障、能力保障、通讯保障、物资保障等内容。第八章为预案管理,包括预案宣传、培训、备案、修订条件等内容。第九章为责任追究,明确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第十章为附则。
三、应急响应重点
对应预警分级,将应急响应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Ⅲ级应急响应、Ⅱ级应急响应、Ⅰ级应急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坚持差异化应急管控。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升级,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实行绩效分级和差异化管控,对涉及民生需求的工业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实行应急保障。
2.精准实施应急减排措施。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应当制定“一厂一策”减排操作方案,明确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涉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制定不同级别预警下的应急减排措施,载明具体的停限产生产装置、工艺环节、各类关键性指标,做到企业应急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要求。在重污染天气应对过程中,各镇(街道)要提醒企业自觉在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启动、停运、检修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需要安全监管部门审批的,必须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严谨,避免因采取强制措施产生安全隐患。
4.禁止烟花爆竹燃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焰火燃放活动。公安机关、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强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巡查检查,及时查处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5.分级落实响应措施。各级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公众防护措施、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其中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又包括工业源减排措施、扬尘源减排措施和移动源减排措施。
四、总体减排要求
切实落实减排比例。按照全县应急减排基础排放清单,对应急减排基数和各级别预警条件下工业源、扬尘源和移动源清单的应急减排比例进行核算,确保满足应急减排要求,实现预期应急减排效果。
应急响应期间,全县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下,减排比例应分别达到上级要求。污染物减排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工业源、移动源和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
五、解读机构、解读人
解读机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联 系 人:任鹏飞
联系电话:0533—8182219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