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县人民政府
| 标题: | 关于《桓台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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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5-5527342 | 文号: | 无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5-06-24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为进一步规范桓台县声环境管理,切实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环境质量,我县制定并出台了《桓台县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以下简称《区划方案》)。此前,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已于2020年9月7日公开发布《桓台县城区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及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0年10月7日正式施行,明确有效期至2024年10月7日。随着近年来桓台县中心城区建设的持续推进、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群众对声环境质量的需求也日益提高,原有的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已难以适配我县当前城市发展格局和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求,无法有效满足新形势下声环境管理的工作要求。在此背景下,为科学合理划分全县声环境功能区域,进一步强化噪声污染防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守护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权益,我县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本《区划方案》。
本次《区划方案》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主要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部国家层面核心法律,以及《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两部省级地方性法规,确保《区划方案》的制定过程合法合规、有法可依,为后续声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
为保障《区划方案》的科学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本次划分工作严格参照国家各类相关标准规范执行,具体包括《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两项核心标准,同时结合《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2525—9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等多项配套标准规范,确保区划结果符合实际、科学合理,能够有效指导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
除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外,《区划方案》的制定还参考了多项相关政策文件和规划成果,主要包括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上级城市淄博市出台的《淄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淄政办发〔2025〕5号),以及我县自身编制的《桓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保《区划方案》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保持一致,与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充分贴合我县发展实际。
《区划方案》的适用范围明确界定为桓台县中心城区,该中心城区的具体范围严格依据《桓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进行划定,确保区划范围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覆盖中心城区总面积达65.18平方千米,共划分1类、2类、3类三种类型的声环境功能区,总计16块区域,各类型功能区的划分充分结合区域用地性质、人口分布、产业布局等实际情况,确保划分合理、贴合需求。
具体划分情况如下:1类声环境功能区共计7块,主要适用于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总面积达27.01平方千米,此类区域重点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安静环境;2类声环境功能区共计2块,主要适用于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总面积为6.11平方千米;3类声环境功能区共计7块,主要适用于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的区域,总面积达32.06平方千米,此类区域侧重保障工业生产活动的正常开展,同时控制噪声污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在交通干线声环境管理方面,中心城区范围内执行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交通干线共计34条,详细分类如下:一级公路及二级公路5条、城市快速路1条(目前处于规划未建状态)、城市主干路4条、城市次干路24条;执行4b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的铁路干线共计2条,铁路场站2个(其中包含1个规划未建场站),针对不同类型交通干线和场站的噪声限值,严格按照对应标准执行,切实减少交通噪声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此外,《区划方案》中还明确了交通干线边界的具体确定方法,进一步规范了交通干线噪声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同时,针对中心城区以外的乡村区域,明确了其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实现全县声环境管理的全覆盖,确保各类区域的声环境质量都能得到有效管控。
为方便社会公众深入了解《区划方案》的相关内容,及时解答群众疑问,本次政策解读明确了专门的解读机构、解读人和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解读机构: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联 系 人:任鹏飞
联系电话:0533—8182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