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110125)销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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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3-53829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8-2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110125)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映问题
投诉人称前期已反映山东省溜博市桓台县唐山镇后大王村支部书记魏某于2014至2017年,在后大王村村东头窑湾内掩埋大量化工废物(黑色氢氟酸钠的残渣、黄色和白色废碱、旧的保温岩棉)并用建筑垃圾掩盖。2018年窑湾处修路时挖出大量所掩埋的化工废物,并再次进行掩埋。投诉人称今年山东省督查组在淄博督察时受理了该案件,3月份第三方机构在此窑湾内多处钻孔取样,举报内容属实,2021年4月23日《淄博日报》刊登了该案件的督察情况,但是至今没有该案件的处理结果。
二、整改目标
完成场地调查工作,根据调查情况开展后续工作。
三、整改措施
根据调查报告确定的修复与整治方案开展治理。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桓台县唐山镇人民政府已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后大王村窑湾地块环境调查工作,该公司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桓台县唐山镇后大王村窑湾环境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调查报告,对填埋固体废物进行清挖合规处置,同时聘请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清挖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截止2023年6月完成清运工作,共清运70831.35吨。委托山东省环科院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清理效果评估工作,该公司于2023年7月编制完成《唐山镇后大王村窑湾固体废物填埋区域清理效果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清理效果评估报告,基坑、侧壁及周围未发现明显固体废物残留,基坑内已清理至原状土。检测结果表明所有检测指标均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反映。
联系人:王希军 联系电话:0533 -8188079
邮 箱:htxhbjdcb@zb.shandong.cn
联系地址:桓台县兴桓路1433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