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标题: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10131)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11370300MB2865913J/2023-542615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0-10 发布机构: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10131)销号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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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10131)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10131)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桓台县起风镇鱼三村原村长许某君向梯田、鱼塘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工业固废,大部分是夜间进行,另外3处垃圾场在少海路北首,宋某君养猪场南侧,严重污染环境。

二、整改目标

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检测,加强管理,防止私拉乱倒行为。

三、整改措施

1、起凤镇人民政府根据处置建议,定期对该地块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的检测。

2、起凤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地块的管理,避免发生私拉乱倒现象。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1、根据处置建议,起凤镇人民政府已委托山东文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地块的地下水跟进做了检测。

2、目前场地已设置围挡,起凤镇人民政府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发生私拉乱倒现象。截止目前未发现有私拉乱倒现象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反映。

联系人:王希军       联系电话:0533-8188079      

 箱:htxhbjdcb@zb.shandong.cn

联系地址:桓台县兴桓路1433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