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50249)销号情况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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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MB2865913J/2023-542616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10-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
桓台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
(受理编号X2SD202109250249)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50249)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1、桓台县索镇义和村张某淼大型饭店垃圾污水直排乌河。2、张某淼非法占地建设饭店,侵占良田40多亩,全部破坏。
二、整改目标
加强监管,督导淄博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将洗菜用水规范处置。
三、整改措施
1、督导淄博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严禁将洗菜用水直接用于绿植浇水,须经暂存池收集后外运规范处置。
2、索镇街道办加强用地监管,监督张某苗严格按照地类管理使用。
四、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1、淄博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已将洗菜废水收集到暂存池后外运规范处置;
2、索镇街道办加强用地监管,监督张某苗严格按照地类管理使用。
以上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反映。
联系人:王希军 联系电话:0533-8188079
邮 箱:htxhbjdcb@zb.shandong.cn
联系地址:桓台县兴桓路1433号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桓台分局
2023年10月10日